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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起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

A. 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
B. 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 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权
D. 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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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表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1年零6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

A. 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除斥期间
B. 可以,因首饰店主观存在欺诈的故意
C. 可以,因未过2年的诉讼时效
D. 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做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的装修费远远高于装修费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

A. 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 显失公平,可变更
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王瑞与妻子长期两地分居,为解决这个问题,王瑞欲调往甲地(妻子的工作地)工作。王瑞同事张某得知此事后,请求王瑞将其现在居住的私有房屋4间卖给他。王瑞告知张某,调动工作之事是否成功尚难以预料,如调动不成,他现住的房屋不能卖,如调动成功则可以卖给张某。二人遂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如果王瑞调往甲地工作,则将其目前居住的4间私有房屋转让给张某,价款4.8万元。在协议订立后3个月,王瑞恰遇一机会将其妻调回自己工作的城市。王瑞便告知张某,现其妻调回本市,他的私有房屋要自用,不能出卖给张某。张某遂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王瑞交付房屋。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

A. 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 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 王瑞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的手段阻止条件成就
D. 王瑞的行为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故合同没有生效。张某无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

甲与乙签订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与乙居住。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 )

A. 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 已经成立,但是没有生效
C. 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D. 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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