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近年来,中国处于社会转型过程期,这一时期因行政强制产生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有学者将行政强制比喻成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用得不好会伤害老百姓”。当下因暴力抗法导致的惨剧屡屡见诸报端,因行政强制导致的典型冲突如拆迁、征地、城市管理等。据调查,多数公众对“强制”二字心生恐惧,“老百姓说,我们还被强制得不够吗” 材料二:据悉,2012年《行政强制法》出台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将得到全面规范。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强制法的作用是治“乱”和治“软”。一方面,“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执法不力,对有些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和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谈谈你对行政强制立法的认识。
查看答案
案例一:2003年某直辖市实验学校九年级(即初中三年级)学生丁某,因不堪忍受老师贺某恶毒的辱骂,留下一封遗书后,跳楼自杀。丁某父母认为贺某当着全班同学在女儿自杀前说的“你长得又矮又丑,连坐台都没有资格”这句话,侮辱了女儿,导致了她跳楼自杀,将贺某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后该案件经过两审,最终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对此,媒体评论说,各地各部门陆续推出了各种形式的“行业忌语”,如医生忌语、法官忌语、从警忌语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语言暴力”的发生。但目前各地针对教师的“行业忌语”却闻之甚少,而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的一言一行又恰恰是最需要严肃对待的。应当把“教师忌语”列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尽快予以推行。 案例二:2000年某省A县B村的邻居王某与常某发生口角,由于常某没有儿子,而他两个女儿中的一个在1997年就去世了,所以王某就骂常某“绝户头,短儿少女,死了一个再让你死一个,全家死光”。常某听后,生气过度而造成突发心脏病猝死。事后,常某之女将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追究王某致死人命的民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5000元。法院认为,常某与王某发生吵架不是导致其身体发生病变的直接原因,因此其死亡结果应当主要由自己承担。但王某的行为间接促使了常某发生心脏病,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判令其赔偿死者1700元经济损失。 答题要求: (1)用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请从正确把握法院判决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角度,运用你所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看法。
2010年,浙江女大学生肖某到某市献血车上献血300毫升,回家后觉得头晕,随后在去洗手间的途中晕倒并左眼撞上椅角,最终导致失明。事后该市中心血站发出《女大学生肖某意外受伤事件基本情况介绍》称,肖某在献血后并没有发生不良反应,医生也及时告知献血后注意事项,且摔倒发生在献血4个多小时后,没有证据显示肖的摔倒与献血有直接联系,因此血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对此,肖某认为其采血存在违规,采血医生并未详细告知肖某采血的不同档次而直接采血300毫升,亦未告知肖某献血注意事项,而只是将相关材料放在袋子里交给肖某,肖某认为自己晕倒与献血过多有关。此后,该市血站就肖某的整个献血过程进行了调查追溯,确认了相关所有工作环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据悉,肖某治疗费用已花费6万余元,后续眼球摘除及更换义眼还需80多万元。 鉴于献血人有可能出现诸多不适,我国法律规定了血站有事前、事后分别告知的义务,即采血前后,医生应向献血者明确告知注意事项,以防发生意外。血站也应严格执行体格检查和献血体检标准,全面了解献血者身体近况,让献血者做好采血前的准备。但是,由于我国对献血者应当进行哪些必要的检查尚没有完善的政策、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医生考虑更多的是献血者的血液是否正常,而献血者的个人体质是否能承受大剂量献血常常被忽略。 对于血站要不要承担肖某的全部损失,舆论热议纷纷。有人认为,赔偿于法无据,法律应当严守自身的界限,不宜从道德角度认可赔偿。有人认为,应当全额赔偿,因为法律与道德并非泾渭分明,互不相涉。有人则认为可以考虑适当赔偿,因为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二者尽管有区别,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二者亦有一致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九条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肖某的损失赔偿的看法。
2004年四川省双流县发生了一起村民激愤杀人案件。被杀害者张万安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村上不务正业,不时打骂母亲和家人,还先后强奸母亲与大嫂,村上不少女孩在放学路上被他调戏过,他还经常打骂周边群众,使四周不得安宁。2004年8月24日,张万安的母亲及两个哥哥张万成、张万明预谋打死张万安。当晚9时许,张万成、张万明在双流县太平镇碰见弟弟,用扁担、木棒将其打死。此后,三人被捕。检察院认为,3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当地村民得知此案开庭审理的消息后称,张万安死有余辜,张万安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杀死他是为民除害,也是替大家雪恨。村上的人对3被告人都很同情,希望法院能判轻些。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本案三被告之行为的认识。
某市未名小区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状况长期不好,扒手横行,小区居民多年来深受盗贼之苦。为了维护小区内的治安和广大业主的财产安全,小区物业公司与该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商议,共同推出了一项新举措:在小区内的海报栏和小区附近的公交站牌旁等行人聚集的地方张贴告示,将在该地长期作案的小偷的照片公示出来,提醒居民注意防范。此举立即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议,大家褒贬不一。赞同者认为,现在小偷众多,防不胜防,此举既可以让居民提高警惕,也可以对行窃的小偷起到威慑作用,甚至可以防止他们再次犯罪。而反对者则认为,这种做法可能会使被张贴者心理蒙上阴影,使其周围的人有意疏远歧视他们,增加改过自新的难度,甚至导致他们产生更强的报复社会的心理。大家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答题要求: (1)用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