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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女大学生肖某到某市献血车上献血300毫升,回家后觉得头晕,随后在去洗手间的途中晕倒并左眼撞上椅角,最终导致失明。事后该市中心血站发出《女大学生肖某意外受伤事件基本情况介绍》称,肖某在献血后并没有发生不良反应,医生也及时告知献血后注意事项,且摔倒发生在献血4个多小时后,没有证据显示肖的摔倒与献血有直接联系,因此血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对此,肖某认为其采血存在违规,采血医生并未详细告知肖某采血的不同档次而直接采血300毫升,亦未告知肖某献血注意事项,而只是将相关材料放在袋子里交给肖某,肖某认为自己晕倒与献血过多有关。此后,该市血站就肖某的整个献血过程进行了调查追溯,确认了相关所有工作环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据悉,肖某治疗费用已花费6万余元,后续眼球摘除及更换义眼还需80多万元。 鉴于献血人有可能出现诸多不适,我国法律规定了血站有事前、事后分别告知的义务,即采血前后,医生应向献血者明确告知注意事项,以防发生意外。血站也应严格执行体格检查和献血体检标准,全面了解献血者身体近况,让献血者做好采血前的准备。但是,由于我国对献血者应当进行哪些必要的检查尚没有完善的政策、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医生考虑更多的是献血者的血液是否正常,而献血者的个人体质是否能承受大剂量献血常常被忽略。 对于血站要不要承担肖某的全部损失,舆论热议纷纷。有人认为,赔偿于法无据,法律应当严守自身的界限,不宜从道德角度认可赔偿。有人认为,应当全额赔偿,因为法律与道德并非泾渭分明,互不相涉。有人则认为可以考虑适当赔偿,因为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二者尽管有区别,但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二者亦有一致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九条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肖某的损失赔偿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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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四川省双流县发生了一起村民激愤杀人案件。被杀害者张万安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村上不务正业,不时打骂母亲和家人,还先后强奸母亲与大嫂,村上不少女孩在放学路上被他调戏过,他还经常打骂周边群众,使四周不得安宁。2004年8月24日,张万安的母亲及两个哥哥张万成、张万明预谋打死张万安。当晚9时许,张万成、张万明在双流县太平镇碰见弟弟,用扁担、木棒将其打死。此后,三人被捕。检察院认为,3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当地村民得知此案开庭审理的消息后称,张万安死有余辜,张万安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杀死他是为民除害,也是替大家雪恨。村上的人对3被告人都很同情,希望法院能判轻些。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本案三被告之行为的认识。

某市未名小区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社会治安状况长期不好,扒手横行,小区居民多年来深受盗贼之苦。为了维护小区内的治安和广大业主的财产安全,小区物业公司与该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商议,共同推出了一项新举措:在小区内的海报栏和小区附近的公交站牌旁等行人聚集的地方张贴告示,将在该地长期作案的小偷的照片公示出来,提醒居民注意防范。此举立即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争议,大家褒贬不一。赞同者认为,现在小偷众多,防不胜防,此举既可以让居民提高警惕,也可以对行窃的小偷起到威慑作用,甚至可以防止他们再次犯罪。而反对者则认为,这种做法可能会使被张贴者心理蒙上阴影,使其周围的人有意疏远歧视他们,增加改过自新的难度,甚至导致他们产生更强的报复社会的心理。大家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答题要求: (1)用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2005年,北京某教育中心因与员工高某发生劳动报酬争议,遂在网站上发布了“网络通缉令”,“通缉”帖子称高某:“最近经常有一名IP地址为××的网络歹徒到网上恶意留言,网络公安局已经展开调查,警方怀疑是138××××机主所为……警方从即日起协同有关部门准备抓捕。望社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将该歹徒缉拿归案!”并发布了高某的个人信息,包括其手机号码、电子信箱和在湖北老家期间使用的联系方式。 2006年4月,“通缉南宁欠债女大学生”事件中,女大学生陈某的电话号码、QQ号码、学校住址、家庭住址、照片以及她男朋友的照片全部被曝光在网上,陈某受尽骚扰无奈报案。现今,民间的“网络通缉”已逐渐形成滥发之势,海外媒体称为中国网民的“暴民现象”。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500字。 问题:请从正确把握法的价值的角度,运用所学民法原理对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有媒体报道,在同一条街,搭乘同一辆三轮车,三名花季少女同遭车祸丧生,三个家庭体味着同样的悲痛。一审法院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判决,其中一名少女所获赔偿却不及其他两名同学的一半。其原因是该名学生的户口是农村户口而另外两名学生的户口为城市户口。 附: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标准,按20年计算。” 答题要求: (1)用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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