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既往不咎”的说法,试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的理论加以辨析。
2009年5月6日,甲被人打伤,但直至2010年4月10日,甲才得知加害人是乙。2011年2月5日至2011年2月14日,甲因所在地发生泥石流,无法与外界联系。甲欲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其诉讼时效的最后日期是( )
A. 2011年4月10日
B. 2010年5月8日
C. 2011年4月20日
D. 2010年5月18日
某商店店员误将价值5000元的项链以500元的价格卖与甲,商店发现后遂多次与甲交涉,希望甲退还项链,交涉时间为一年零两个月,未果。现商店以重大误解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则法院对其主张( )
A. 支持,因未过2年诉讼时效
B. 不支持,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除斥期间
C. 不支持,因商店自身有过错
D. 支持,因商店存在重大误解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诉讼时效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排除
B. 诉讼时效超过的债权,债权人无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债务人履行
C. 诉讼时效超过的债权,若债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超过抗辩,则该债权仍具有强制执行力
D. 诉讼时效不得中止、中断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