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律师事务所(简称“甲所”)是张某、王某、李某和赵某共同投资成立的特殊的普通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王某执行合伙事务。2013年8月,乙公司以王某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期间,收受对方当事人财物,与对方当 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乙公司利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所赔偿其损失120万元, 甲所全体合伙人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13年10月,丙公司以王某个人欠付其借款50万元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王某 在甲所的部分财产份额以清偿债务。强制执行过程中,张某、李某和赵某均表示不购买 该财产份额,但当刘某提出购买意愿时,张某、李某和赵某又均表示反对。2014年初,甲所召开合伙人会议,拟以王某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由将王某除名,会议 决议时张某、李某和赵某均表示同意,王某则以自己为甲所作出过重大贡献为由强烈反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 乙公司的主张是否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简要说明理由。(2) 在张某、李某和赵某均表示反对的情况下,刘某能否购得被强制执行的财产份额? 简要说明理由。(3) 甲所除名王某的决议是否已经通过?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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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课堂空间结构是指课堂内整个物理环境,狭义的课堂空间结构是指课堂教学参与者人际组合的形态。()
2011年10月I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 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 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 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顺序。后因甲公司厂房坍塌,抵押的9台数控机床毁损,仅1台幸存。经乙银行请求,甲公司 又将所属一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抵押给乙银行,为所欠乙银行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为此,双方于2013年3月10日签订抵押合同,并约定,若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则该 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公司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2013年4月10日,甲公司又将该机床以500万元的价格 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公司。丁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提走了该数控机床,并拟于4月 底之前将价款支付给甲公司。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 甲公司与乙银行约定“如甲公司到期不能按时还款,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 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 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买卖数控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3) 乙银行能否对甲公司已售出的数控机床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4) 乙银行可否选择不行使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而先要求丙公司就甲公司 所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布鲁纳的发现学习论过分强调学习者的主观努力,忽视了环境的作用和学习者自身条件对学习的影响,这是脱离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