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市规划局批准房地产企业大力公司在一片旧居民区开发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居民认为自己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已经在该片土地上居住40年,规划局在大力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批准建房是违法的。如果居民不服提起诉讼,下列有关本案原告资格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 居民不是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不具备原告资格
B. 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权益是否合法不影响其享有原告资格
C. 规划行为是针对大力公司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
D. 居民在批准规划阶段不具备原告资格,一旦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便享有原告资格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某市汽配厂和电器厂是该市航运二公司下属的两个独立核算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1999年航运二公司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市交通局提出申请,要求批准其与上述两家企业分立,脱离隶属关系。2000年市交通局下达文件,在未征得汽配厂和电器厂同意的情况下同意航运二公司的申请,并将上述两公司一起合并人该市另一集体所有制企业——装卸运输总公司。对于交通局的行为,以下哪些主体享有原告资格?( )

A. 汽配厂和电器厂
B. 装卸运输总公司
C. 汽配厂和电器厂的法定代表人
D. 装卸运输总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被告说法正确的是( )。

A.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B. 受委托的组织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为该组织
C. 法院认为应当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的,由法院强制变更
D. 有两个以上被告,原告只起诉其中一个且不同意追加其他机关的,没有被起诉的机关或组织只能作为第三人

某县城建规划局批准利华房地产企业在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内4号楼前的空地新盖一栋住宅楼,与4号楼间距只有5米。4号楼的居民认为县城建规划局在已经建成的小区批准建房屋是违法的。4号楼居民对规划行为不服而提起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人民法院审查规划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是否对4号楼前空地拥有合法权益不影响其享有原告资格,因此小区内所有人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住在县城其他小区的人也可以就此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 规划行为是利华房地产企业的,小区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
C. 4号楼居民虽不拥有4号楼前空地的所有权,但是违规在这里建房,影响了居民的采光通风等权利,因此具备原告资格
D. 由于当时批准建设的小区规划是统一整体,房产商提供的规划图是对小区整体环境的承诺,现在违反以前规划建房,影响了全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大家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某区工商管理局对光华制衣厂作出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立即执行。光华制衣厂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被维持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审法院判决维持处罚决定,光华制衣厂认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光华制衣厂作出的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属于违法。下列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此案的说法错误的有( )。

A. 撤销一审判决,并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光华制衣厂赔偿的判决
B. 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并就赔偿问题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全案发回重审
C. 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并就赔偿问题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将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D. 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就赔偿问题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光华制衣厂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