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我国法律规定适用()
A. 当事人属人法
B. 法院地法律
C. 行为地法
D. 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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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1991年在中国国内结婚、后于1993年旅居阿根廷的中国公民某甲和某乙,在阿根廷和中国境内都有财产。因为婚姻纠纷在阿根廷申请离婚,但由于阿根廷婚姻法当时尚不准离婚,只能于1995年按照该国法律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后来甲仍然留在阿根廷,并加入了阿根廷国籍,而乙回到国内。甲后来也回到国内,并与另一中国女子丙结婚。1999年乙向其原来住所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甲离婚,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并要求甲支付自1993年至今的生活扶养费15万元。 (1)判断甲与丙之间婚姻有效性的准据法是哪一国法律?甲与乙之间的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2)对于乙提出的离婚的请求,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为什么?(3)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扶养费的诉讼请求,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来处理?(4)如果,在甲死亡前,乙并没有提出离婚的请求,而在甲死亡后,乙和丙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中国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处理?如何处理?
“继承依被继承人属人法”,而不区分其动产与不动产,是一条古老的冲突规范,它起源于古代罗马的()
A. 动产附骨
B. 普遍继承
C. 场所支配行为
D. 动产无固定场所
案例分析题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 (1)离婚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2)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3)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