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下级的晋升问题时,领导打算提升一位副处长的职务,但民主测评的结果表明,职工们对此人的评价很低。局党组决定由你找这位副处长谈话,你准备怎样与他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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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定资料 1.在W市举行的“楚天汽车文化节”上,几名身着比基尼的女童车模亮相,引来围观。在微博上评论几乎“一边倒”地批评此事。一位看过表演的车友说,让小孩子穿比基尼做车模,商家在坑害“祖国的花朵”,家长太不负责任了。到底该如何看待组织方、家长的行为呢?几天来,网络舆论持续发酵。有人说,当事人的说法比较有说服力。比如,一个童模的妈妈觉得很委屈。她曾带孩子多次参加童模比赛,并认为通过走秀,可以让孩子身体更健康,性格更开朗。“他们是不是想歪了?”这位妈妈的看法也许不无道理,似乎也为尴尬的主办方挽回了一点面子。不过.家长一厢情愿的看法,包括孩子自身的感受,有时并不能代表儿童受到了很好的保护,更不能代表儿童健康成长的方向。儿童有时是没有判断力的,比如这次车展,可能在孩子们看来,跟一次幼儿园的文艺演出没什么两样,她们甚至很开心。但是否存在着不利影响,是否存在潜在的身心伤害,是否存在着后遗症,眼下她们恐怕全然不知晓。她们开心了,并不能代表她们没有受伤害。 2.2012年11月16日早晨,B市Q区一名捡垃圾的老妇发现有5名男性少年死于街头一个铁质可封闭垃圾箱内。事发路段位于B市Q区环东路人行道,距离流仓桥街道办事处步行仅需1分钟。当地警方发现事发垃圾箱内有燃炭痕迹。经警方初步调查和勘验,5名少年排除外伤性致死和机械性窒息死亡,尸检结果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目击者称:“民警赶到时,小孩已没了气。”大约16日上午10时许,B市殡仪馆派车将5名少年的遗体拉走。事发垃圾箱旁边是一个拆迁工地。附近的居民介绍,出事前若干天,已见到5个孩子在此出现,“穿得不好,鞋子是水胶鞋,衣服和裤子都很脏”。有目击者称事发前曾见他们在工地上用弃用木材生火取暖,并在100米距离外的B学院临近菜场找吃的。更有目击者称,在拆迁工地看到孩子们搭起来的简单窝棚已倒下,地上留有塑料布、三合板、一副羽毛球拍。据悉,B市当地15日和16日最低气温分别为7℃和4℃。 20日,B市市委宣传部提供一份书面名单,披露4天前死于该市市区垃圾箱中的5名男性少年身份。在该名单上,可以看到,5名死亡男性少年分别是陶中井(男、12岁)、陶中红(男、11岁)、陶冲(男、12岁)、陶波(男、9岁)、陶中林(男、13岁)。居住地均在B市C村,距市区至少25公里路程。 陶中林的父亲陶进友说,11月5日,陶中林与其余4名男孩一起离校后未归家,监护人已以失踪为由向当地警方报案。陶进友坦承,这5个孩子生前多次在未告知家长或教师的情况下外出玩耍,也曾被当地警方多次从外地送回家,教师也多次到家中走访,规劝他们回校上课。陶进友说,这些孩子的父母大都外出务工或忙于农事,与子女少有交流。 对于“五名男孩为什么没有去救助站?为何未被每日巡查的工作组及时发现?”之问,B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说,当地政府部门表示将痛定思痛,进一步健全夜间主动救助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帮助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同时,也希望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与照顾,以防此类悲剧重演。当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数量不足,除少数城市外,许多地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仍是空白。即便建立救助中心的,许多也面临资金、场地、设施、人力不足的问题,救助能力有待提升。在许多未成年人救助机构,还存在流浪儿童想方设法逃走,不愿留驻现象。该现象固然与许多流浪儿童长期流浪,性格发生改变有很大关系,但同时,救助机构管理过严也是一大因素。许多救助机构对流浪儿童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这与孩子喜欢自由无拘束的天性明显存在冲突。 B市五名儿童“闷死”,既是当地政府有关机构没有尽责的问题,同样也是当地社会的问题。我国社会极其缺乏扶贫济困的社区、民问和宗教组织,慈善机构的发展也不健全。在很多国家,扶贫济困都不只是政府管的事,更是社会做的事。教堂、寺庙以及很多民间社会团体都担负着这个责任。比如,在美国,虽然一些城市的政府设立了无家可归者的救济所,但为寻求帮助的人提供食物衣物,却是由社区组织和慈善组织来做的;在泰国,寺庙也常会给无家可归者提供食宿。只有动员起社会各个层面的力量,才有可能为最需要的人提供最需要的帮助。政府的能力再大也是有限的,聪明的政府总是善于把更多的责任分给社会。帮助更多的民间组织参与到扶贫济困的工作中来,为这些组织的成立提供方便,给它们的活动提供更大的空间。此外,政府还可以指导社区和学校经常参与这样的活动,促进社区和谐,也让年轻人从小就养成帮助弱者的习惯,培育社会责任感。 3.2011年,正是撤点并校走过的第10个年头。然而,在这一年的最后两个月,两次校车事故让撤点并校又置身于舆论的漩涡之中。12月12日,J省S镇发生一起运送小学生车辆侧翻事故,共造成15名学生死亡,11人受伤。另一次事故更为惨烈,11月16日,G省Z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一辆运送幼儿的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当时,这辆核载人数为9人的面包车上,却装进了64人。其实,这一年,还有更多的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只是没有造成像上述那么大的伤害。因此被零星地淹没在了信息的海洋中。但每一起校车事故的背后,经常会浮现撤点并校这一根本原因。教育部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全国农村小学数为512993所,2009年为234157所,减少学校数合计278836所,总量减少了一半多,平均每天减少学校数为64所。撤并的理由当然很充分,也是大势所趋,如生源的减少、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考虑、农村孩子到城镇上学有利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等。然而,从更广阔更深层次的背景上审视,这一公共政策也引发了许多问题。 首先,每一所学校的减少,往往意味着这所学校周边学生上学路途的增加,虽然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农村人口正逐年下降,但下降的只是绝对人数,村庄并没有消亡。由于农村路况的糟糕和交通工具的落后,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悲剧的发生。撤并的另一直接后果是,学校集中后,一些中心小学变成了巨无霸,巨型班级里人数多得连课桌椅都摆不开,由此给学校的管理和教育资源的分配等方面带来巨大难题。而且,即使发展了农村寄宿制学校,但由于学生人数太多,学校资源不够,这些学校学生的住宿、吃饭、运动、卫生、安保等条件也都存在短缺问题,几十甚至上百个学生挤一个房间的现象并不鲜见,有些学校因为提供不了午餐,导致孩子饿肚子,由此也导致免费午餐项目成为2012年蔚为壮观的民间公益行动。 但问题远远不止这些,因住宿学生增加,教职员工承担了大量本该由家长承担的养育教育任务,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同时,年龄太小的孩子住校学习,生活也难以自理。上学路途遥远,不论寄宿与否,都会使农村家庭教育成本增加,即使在西部偏远地区。这种增加额度也在千元以上,这也由此导致在农村一些地区出现较多的辍学现象。就在2012年,Y省F村小学五年级的一个班就有10个学生辍学,“无论老师怎么劝说,家长和孩子都不愿回学校”。北京大学教育学院K教授认为,撤点并校带来的亲情的断裂和乡土认同的迷失,是更值得反省的问题。“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离开父母,来到寄宿制学校,家庭的温暖、家人的温情被剥离了,亲情教育是最重要的教育,这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21世纪教育研究院X副院长也认为,朗朗书声在很多农村消失,农村越发显得缺乏生气了。因为读书声是乡村文化的重要元素,乡村也会因为有学校而变得完整,同时,乡村教师作为乡间的“知识分子”,也扮演着无可替代的推崇知识和传播文化的角色,但撤点并校却切割了文化与乡土之间的联系。因此,在2011年,无论是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还是从学术调查研究结论看,撤点并校在某些地区不仅没有带来农村教育的欣欣向荣景象,反而导致上学难、辍学增多、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甚至还有研究显示,缩小城乡教育之问差距的愿望也未实现,反而有进一步拉大之势。 美国也曾掀起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撤点并校”运动,全美国的学区由1961年的36402个下降到1970年的17995个。然而,即使美国在撤点并校中做了充分投入,在校车等教育资源的供给上做了充分准备,但仍有多项研究表明在教学质量、教学投入、学生成长等方面,合并学校不一定有什么裨益,还可能带来坏处。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又开始了一场“小规模学校”运动,让办学更加多元化。 4.近期虐童事件频发,幼儿教师教育尺度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从山西太原5岁女童被老师打了70记耳光,到浙江温岭幼师揪住男童双耳提起离地10厘米,再到山东东营幼儿园教师针扎多名幼童被刑拘……每一件幼儿园虐童事件都让人揪心愤怒。是个别幼师人性冷漠、素质低下。还是这些孩子真的骄纵任性到要让老师如此对待? 闵行区的朱小姐认为老师适度的轻微惩罚,家长是可以接受的。有时,自己的孩子做错事时.家长都会很生气地打他的屁股,更何况管理那么多孩子的老师呢?朱小姐说,中国古代教书先生也是用戒尺来拍打孩子的手背以示惩戒的。当孩子做错事时,轻微体罚是有必要的。黄先生说。幼儿教师最重要的就是事事为孩子着想,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备两种功能,一个是教育,另一个就是看护。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心智上不成熟:需要老师花时间去陪伴和引导。若有些孩子真是做了出格的事情,必须批评,但绝不能伤害他们,不论是心灵还是身体,这种伤害经过时间的累积,会对孩子今后的人生造成影响,甚至形成人格缺陷。 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他们希望得到支持和理解,每一句鼓励的话语,都会使孩子信心百倍。每一句粗暴的呵斥,都会伤害他们的自尊。轻易地否定孩子,对他们的能力表示怀疑,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是非常可怕的。“傻、呆、笨、坏”,在孩子的心中是非常严厉的判决,会将他们变成一个家庭或学校的“另类”,在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同时,心灵世界也会因此而一片灰暗。 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学前教育还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之内,国家在这方面的投入力度明显不足。为了满足孩子接受学前教育的“硬需求”,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学前教育当中.弥补公办教育的不足,幼儿园由此进入到过度市场化阶段,大量缺乏办学资质、教育设施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混进来,学前教育变成一种彻头彻尾的“商品”。为了控制成本,或是应对财政上的压力.一些幼儿园不得不降低教师的工资水平,同时也降低了入职的门槛,难免会有一些无从业资格证书、教学能力不足、教学方法不当,甚至是性格上存在缺陷的人进入幼教队伍。薪资水平较低,又无法得到足够的尊重和社会认可,这些教师也就很难把幼儿教育当做一生的事业。 很显然,仅从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对幼师的从业行为进行约束是不够的,在财政投人有限的前提下,需要相关部门加大行业监管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多数城市对幼儿园的管理依据仍是国务院在20世纪80年代末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条例对体罚幼儿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具体到基层管理部门的执行方面,规定的重点放到了“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上来,这样的惩罚力度太过轻微,很难起到显著的约束作用。而且,条例对于主管部门是否要为监管不力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没有作出明确说明,主管部门在监督权的行使方面,也就有了更大的弹性空问。教师素质难以保障,惩罚的力度又不足,加上监管的空白,出现连扇五岁孩子几十个巴掌的事,也就不那么奇怪了。 5.继“中国式过马路”之后,“中国式接送孩子”又成为网络热门话题。N市华侨路茶坊将这一话题置顶到首页,立即引来众多网友的跟帖热议。而类似的话题,在全国各地的论坛中,也吸引了众多学生家长的吐糟。事实上,每到下午放学时间,全国各地小学门口,便会上演“中国式接孩子”。在配有两张照片的报道中,可以看到在N市鼓楼区第一中心小学门口,附近的马路上满是接送孩子的家长,其间各种交通工具都有,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汽车,大人、学生混迹其间,把一条宽阔的马路塞得满满当当的,人流和车流散向各个方向,毫无交通秩序可言,给城市造成了很大拥堵,让路人苦不堪言。 结合目前的环境来说,“中国式接送孩子”没有什么问题,最起码,让我们的家长放开孩子的手目前还比较困难。 在眼下的出行环境里,别说是小学生了,就是成年人也不见得能保证安全。一家调查机构实施的“汽车大国交通死亡人数对比调查”显示: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中国、美国、日本、德国。其中,全国2011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中小学生共4205人,即每3-4天,全国就有一个班的孩子消失!在这样的出行环境中,谁能保证孩子自己回家的道路会是顺畅的呢! 公安部的一项通报显示:2011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5320起,共打掉3195个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儿童8660人。每个数字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痛苦的磨难。在此类案件还难以杜绝的现实情况下,孩子自己上下学也许只会让这样的案件有增无减。大多数的家庭居住在学校五六里或者七八里之外的地方,有的还要更远。尤其现在我们实行了教育资源集中以及学校合并之后,这样的现象更加明显了。这也就意味着,孩子上学的路途越来越远。这样的路程让孩子走着上下学,也不现实,不要说体力了,仅仅是时间上也不见得允许。有人建议增开校车,可是目前的教育投入和交通安全形势就是一个过不去的坎儿。交通事故多发,校车事故多发的因素就不多说了,就是校车接送能不能做到完全免费就是一个大问题。如果能完全免费的话还好些,如果不能的话,只会给家长增添经济负担。也有人说可以让孩子中午在学校吃饭,减少校车接送次数,但事实是,大多数的县级小学并未开设校办食堂。 6.近来.关于儿童的一系列报道让儿童权利保护再次进入公众视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机构发布的《(儿童权利公约)在中国的20年——以民间组织为视角》报告中指出,我国保护儿童权利的机制还不健全,缺乏完备的覆盖全国范围的儿童保护联动机制,法律存漏洞、机制不健全为实际的儿童保护工作增加了难度。报告研究课题组副组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研究院名誉院长陆士桢在报告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涉及儿童的法律,大部分都是号召性的、原则性的、宣传性的。执行层面的法律很少:我国目前实际上没有一个国家层面的儿童事务管理行政机构;我国在儿童服务、儿童救助方面.政府和民间组织的良性互动完整的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报告指出,建构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以政府与民间组织通力合作为主线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履行《儿童权利公约》、保障儿童权利的新模式是当务之急。这一模式是“以政府为主体。民间组织为主力,社区为根据地,家庭、学校为后盾,儿童为中心,社会为保障”的“一体、两翼、两后盾、一中心、一保障”的广撒网、共参与式的保障儿童权利的新模式。 报告解释,“一体”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两翼”指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社区的作用,“两后盾”指家庭和学校是儿童权利保护的基础阵地,“一中心”是指以儿童自身为中心,“一保障”是指鼓励广大的民众积极参与。 报告建议,从政府、民间组织、社区、家庭、学校等层面建立儿童保护联动机制,并从七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加强立法和行政保障机制,增加资源投入;民问组织应积极与政府合作,提升服务质量;社区应完善儿童软、硬件设施,设立儿童社工岗;家长需提高儿童权利意识,学习相关知识:学校需保护儿童自尊,保障儿童安全;社会公众应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儿童公益事业;儿童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报告特别指出,社区专业性儿童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立是建立联动机制的关键点,儿童社工岗能够连结政府、社区、家庭与民间组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力量维护儿童权利。另外,报告还建议设置学校社工岗,注重儿童心理健康和权利意识的培养。学校可设立相关的社工岗、心理咨询岗加强对学生儿童的服务。同时,还要培养在校儿童参与的意识与能力,提高权利意识。 报告研究课题组组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我国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做了非常多的工作,但是,我们一定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整个儿童事业发展还是处于从刚刚解决完‘温饱’向专业化发展的阶段。” 作答要求 一、根据“给定资料3”,谈谈对“撤点并校”这一举措的认识。(20分) 要求:准确、全面、分析深入;不超过250字。 二、“给定资料5”介绍了“中国式接送孩子”现象,假定你是N市政府聘请的一名观察员,请就该现象及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呈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参考。(30分) 要求: 1.对现象及其暴露出的问题概括准确、扼要; 2.所提建议具体简明、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不超过400字。 三、“给定资料6”画线部分写道:“我们的整个儿童事业发展还是处于从刚刚解决完‘温饱’向专业化发展的阶段。”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联系自己的经验或感受,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观点鲜明,有思想性; 2.参考“给定资料”,但素材不必拘泥于“给定资料”,要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感受,切忌空谈对策: 3.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4.总字数800~1000字。
某局机关办公室原有6名工作人员,包括正副主任A、B和4名普通工作人员,A统筹管理办公室,B+4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后来调来C也做副主任,分工变成A统筹、B和C分别分管两块,遇重大事件需A、B、C三人商量决定。4名工作人员中,2人由B领导,2个由C领导。 一段时候后发现,4名工作人员反倒比以前更忙了,而且工作人员之间信息沟通没有以前畅通。另外,遇到急事需要A、B、C 3人一起商量决定,容易耽误时间。 问:他们这样有什么问题存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38岁的姜某由原橡胶制品厂厂长提升为某市化工局副局长,分工负责干部、人事、安全、宣传、财务和办公室工作,成为该局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副局长。他深感领导的信任、组织的重托,几乎将整个身心都投入工作。 下面是他一天较有代表性的工作纪实: 7∶30到办公室批阅文件;8∶25到市政府大礼堂参加局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10∶00回办公室与干部处处长商量跃进化工厂厂长的人选问题;10∶50到光华化工厂检查安全生产;12∶00用午餐,与光华厂负责同志商谈人才培养问题;13∶10向宣传处负责同志布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14∶00听取保卫处长关于第三塑料制品厂溶剂仓库失火处理意见;15∶00去医院探望因病住院的橡胶制品厂副厂长;16∶00接待群众来访;17∶00审批工会活动计划;18∶00去和平宾馆参加化工局一家工厂与外商合资办企业的合同签字仪式,并参加晚宴;20∶30回家,起草第二天由他主持的局思想政治工作交流会的发言稿。 姜某的工作日程基本上天天如此,总感到时间不够用,工作越积越多,怎么也干不完,为此,他感到很苦恼。 问题:(1)姜某陷入苦恼的原因是什么? (2)请你帮助姜某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某乡电站负责全乡电力分配、线路维修,但有些村截留电费,久拖不交,致使10多名职工的基本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更谈不上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了。为了扭转这种情况,主管部门决定让年轻干部K同志任电站站长。 K同志年近30岁,大学毕业,精力充沛,有魄力,有干劲,亲自下乡调查电费收缴情况,修改电费收缴办法,制定了“从改革收缴电费入手,尽快实现以电养电”的工作目标,下决心解决“收费难”问题,电站上下对K同志寄予厚望。 但是,时隔不久,乡里突然决定K停职检讨,原因是:他目无上级领导指示,在抗旱紧急关头不送电。乡长说,只要先送电,以后哪个村不交电费,他出面协调催交或从乡财政拨款给电站。但K仍不理会,迟迟不予送电,使得万亩农田受旱,造成粮食减产。 面对乡里的决定,K深感委屈。为此,他申诉了五点意见: (1)电站是自负盈亏的实体,电费是基本经费来源,上边不拨经费,为了维护自主经营权利,只好如此。 (2)不是农民没缴电费,而是村里大量截留,被村干部们挥霍掉了,虽反映多次,至今没有解决。 (3)为了不误农忙用电,又尽快解决收费难的问题,电站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办法的请示,已报送乡政府数月,始终没有批复。 (4)春旱时,村里要求放电,乡长亲自召集会议,曾经约法三章:无论哪个村,都要先交钱,后送电,清理拖欠电费,预交下一年度电费。根据乡领导的意见,已交款的我们都及时送了电,未交款的我们拒绝送电。由于旱情日趋严重,乡长要求对没交钱的村也要送电,并对我说事后负责从银行拨款。鉴于以往教训,我没有及时送电,贻误了几天。 (5)收缴电费,这是按章办事。我执行电业主管部门规定何错之有?电站收不来电费,就没钱给电业局交电费,谁替电站了这个难。 有关部门看了K同志的申诉,并派人深入细致地作了调查,认为万亩农田受灾减产理应追究,但主要责任应由谁负?他们感到事情难办。 请问:(1)K同志坚持按照规定收电费对不对?为什么? (2)乡政府该不该免K同志的职?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