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户籍所在地均为A市甲区的罗某和周某于1997年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A市乙区。1999年3月起因工作关系•,且加上夫妻感情不和,周某一直独居在A市丙区。2001年7月,罗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迫于亲朋好友的压力,法院判决前罗某撤诉。但撤诉后罗某后悔了,于2002年2月又起诉离婚。法院觉得该案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直接开庭判决驳回罗某离婚诉讼请求。罗某于2002年8月又想起诉离婚,但发现周某的表哥吴某已经调到该法院当副脘长,遂觉得打离婚官司无望,于2002年9月离家外出打工。在打工的过程中认识潘某,后两人发展为同居关系,骗得登记机关的结婚证书。因听人说自己这样已构成重婚罪,于是赶回老家,欲起诉与周某离婚。还未递交起诉状时,罗某因重婚罪被刑事拘留。后罗某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2006年2月罗某尚在A市丁区服刑期间,周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罗某第二次起诉离婚期间,法院在程序上有何不妥
查看答案
选购助听器,最重要的注意事项是
A. 定期进行干燥处理
B. 选择助听器的性能和质量
C. 需要科学、专业的验配
D. 不使用时要将电池取出
E. 选择具有专业水平的助听器验配中心或专营店
甲服装厂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的法人,2003年6月,为追加投资用于扩大生产规模,与乙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合同约定由乙借给甲服装厂300万元,月利率为5.89%,期限为18个月。同时,甲服装厂为该笔贷款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公司为这贷款向甲服装厂和银行出具了贷款偿还保证书,该保证书载明:如果甲服装厂由于生产经营上的风险而倒闭或破产,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时,保险公司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保留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该保险合同经银行签收后,银行即向甲服装厂发放了全部贷款300万元。 2003年9月,甲服装厂又以自已所有的两辆高级轿车为抵押向丙投资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期12个月。并办理了相关的抵押物登记。2003年11月,甲服装厂又以其中一辆车出质给王某,借得款项60万元,借期10个月。2004年7月,甲服装厂因经营不善,在未经过清算的情况下被丁公司兼并,丁公司接收了甲服装厂的所有资产,并将甲服装厂登记为自己的分支机构并开始生产经营。 问题 乙银行、丙投资公司和王某的债权应向谁主张
案情:在一起伤害案中,一审法院查明下面的情况:林乙将面包厂的柴油机排烟筒对着李某家而引起纠纷。李某要求移开烟筒,林乙未予理睬,李某遂自己将烟筒拔去,为此林乙和李某发生争吵,林乙的哥哥林甲到场后,从李某手中夺下小板凳猛击李的头部,林乙用木棍打击李的右额。李因颅脑损伤死亡。于是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林乙无期徒刑。林甲不服,以没有用板凳打击李头部而李某是林乙用木棍打击头部致死为由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定性不当,故改判林甲、林乙故意杀人罪,维持原处刑。 判决生效后,林甲后来又发现有新的证据表明案件认定的事实不清,因而不断进行申诉。省高级法院依法受理该申诉材料后,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遂由该院院长决定由作出生效判决的合议庭按再审程序审理。经审理认为命伤不是用板凳打击所致,原判认定林甲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对林甲的定罪量刑,宣告其无罪。由于林乙并没有申诉,因此对林乙并没有审查。 问题: 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裁决程序上是否合法
林某是甲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在2006年 8月至10月期间,不断有人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林某在出租车营运过程中存在拒载现象。为了调查取证,该市交管部门的一名执法人员赵某化装成普通乘客乘坐林某的出租车,由于赵某去的地方离市区太远,林某以太危险为理由不去,并将赵某赶下车。于是赵某以此为证据,对林某的出租车吊销营运执照。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以下问题: 若复议机关经过复议,认为原处罚决定过轻,复议决定吊销林某的出租车营运执照并处罚款500元。林某向法院诉讼的话,如何确定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