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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经乙(17周岁)同意,以5万元的价格摘取了乙的肾脏1只。甲的行为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A. 对
B.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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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无须再执行。

A. 对
B. 错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A. 对
B. 错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依照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处罚。

A. 对
B. 错

案例分析题甲(男,45岁,聋哑人)经常带着儿子乙(男,17岁,聋哑人)在地铁内行乞。甲乙二人半年内因强行乞讨曾三次受到公安机关处理。一日,甲在车厢内发现乘客丙放在座位旁边的纸袋内有一个手机,遂使眼色让乙抱着丙的大腿要钱,丙无奈,给了乙2元钱。乙并不知甲的真实意图,甲乘乙向丙要钱时,偷偷将手机拿走,并拽上乙迅速离开,后甲乙二人被抓获。经查,乙并非甲的儿子,而系甲从别人手里租来的。若乙不从,甲即对其殴打、冻饿。另经鉴定,丙的手机价值人民币750元。甲拿走手机后,乙用该手机发送短息,造成丙电信资费损失98元。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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