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私法上,对于反致制度持反对态度的学者们所持的依据主要有()
A. 反致违背了本同冲突法的宗旨,与国际私法的真正性质相抵触
B. 反致有损于内国的立法权
C. 反致的适用于实际不便
D. 反致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主权权利
E. 反致会导致恶性循环
查看答案
对于不动产的法定继承,甲国规定应依死者本国法,乙国规定应依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丙国规定应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且甲乙两国均认为自己得冲突法指引的外国法包括外国冲突法。设乙国公民死于丙国的最后住所,在甲国留下一笔不动产,为继承此不动产,乙国公民的妻子在甲国提出继承不动产请求,甲国法院最后决定依丙国冲突法指定作为不动产所在地法的甲国继承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叫()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双重反致
居住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对表兄妹因为该州禁止近亲通婚,于是到纽约州结婚,然后又回到加利福尼亚州居住。后来,男方在该州执行公务时死亡,女方即以死者遗孀的身份在法国(被告住所地)对男方的雇主提起赔偿诉讼。法国法院应当()
A. 承认女方的遗孀地位,受理赔偿诉讼
B. 男女双方的婚姻依纽约州的法律有效,则到处有效
C. 当事人规避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拒绝承认当事人的婚姻效力,因此驳回诉讼
D. 因为当事人的规避行为规避的是外国的法律,应视为有效
拉布等指出:求得先决问题的解决与主要问题之解决之问的协调如必须以国内法的不协调为代价,有时这种代价似乎太高,故应以作 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A. 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规范选择
B. 以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指定
C. 不必拘泥于统一的方法
D. 应采用个案分析的方法
在下列各项中,被国际私法称为先决问题的是哪几项()
A.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判断夫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
B. 在涉外债权案件中,判断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行为之债的问题
C. 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判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继承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问题
D. 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的案件中,判断再婚者与前夫或前妻是否已离婚的问题
E. 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判断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