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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政府办公楼工程,建设面积4824m[2],项目投资额800万元人民币。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工程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4层,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招标人组织该项目施工招标,委托某咨询公司编制了两个标底,按规定发布了招标公告,同时向A、B、C 3家自己熟悉的公司发出了邀请,共有A、B、C、D、E 5家公司参加投标。 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将一个标底透露给了A、B、C 3家公司,A、B、C 3家又自行商定由B公司中标;然后将全部工程一分为二以分包名义交由A、C公司施工。开标过程中,B公司投标文件未密封,当即被宣布为废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D公司综合评分最高,A报价最低。招标人确定A公司中标。A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2天与招标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A公司暗地让B公司以A公司的名义承担了主体工程建设任务,而对于其中的防水工程交给C公司施工(C公司只有土建施工资质,无防水资质)。在施工过程中B公司使用了不合格建筑材料,造成质量不合格,但发包人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修复责任。 指出本工程在招标公告发布至竣工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逐一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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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某大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预估总造价为30亿元人民币,由于设计工期紧张,方案设计完成后项目法人便展开招标,同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等报送计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与具有施工资质的M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并约定双方产生的争议提交A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该项目批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造价调整为20亿元。批准文件下达后,招标人要求降低包干价,承包人拒绝,招标人遂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争议。 招标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A地某大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预估总造价为30亿元人民币,由于设计工期紧张,方案设计完成后项目法人便展开招标,同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等报送计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与具有施工资质的M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并约定双方产生的争议提交A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该项目批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造价调整为20亿元。批准文件下达后,招标人要求降低包干价,承包人拒绝,招标人遂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争议。 项目法人的招标是否存在不妥

A地某大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预估总造价为30亿元人民币,由于设计工期紧张,方案设计完成后项目法人便展开招标,同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等报送计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与具有施工资质的M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并约定双方产生的争议提交A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后,该项目批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造价调整为20亿元。批准文件下达后,招标人要求降低包干价,承包人拒绝,招标人遂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争议。 若承包人决定向法院起诉,应由何处法院管辖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对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某省某市红星新村5号楼居民H状告X X印刷总公司的事情,历时一年多,始终难以妥善解决,人们议论纷纷。这件事,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涉及到方方面面,引起人们广泛关注。 省政府调研室经反复调查,全面了解了各方面情况,整理出如下材料。 (1)1998年10月17日,50多岁的H,在家中突发脑溢血,虽经抢救,还是留下了严重后遗症。市医学院法医学系鉴定:H的后遗症达一级伤残,超标噪音是导致其脑溢血的诱因之一。于是,与“红星新村”大门距离不远的X X印刷总公司,便更成了众矢之的,红星新村居民原有的不满越来越强烈。 (2)红星新村,位于该市的城乡结合部。近十年来,这里日益成为人口密集的繁华地区,新村院内的5号楼,与X X印刷总公司的车间大楼平行,相距仅1.8米,而且只隔一道砖墙。1997年2月,车间引进安装了四台最新设备,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但从那以后,沉重、刺耳的机器轰鸣声便令小区居民不堪忍受。 (3)在机器开动时,居民们多次向110报警。干警对居民们的烦恼非常同情,多次制止车间夜间作业。但干警们也表示,对此类纠纷,实在爱莫能助。一些住户,纷纷想办法搬走。其中有的还是X X印刷总公司的职工家属 (4)大多数搬不走的居民,只好求助环保部门,不断向区环保局反映情况。区环保局在1997年6月和1998年9月两次实地勘测,都表明噪音严重超标。于是正式向XX印刷总公司发出限期整改的通知,并限定夜22时至晨6时不得进行作业。 (5)X X总公司很快将车间临近新村的窗户全部砌砖封闭,并提交了一份设置隔音墙的设想,但居民并不满意。他们反映噪音没有减少,车间生产还常持续到凌晨两三点,也一直没见过建什么隔音墙,噪音仍是每夜的噩梦之源。 (6)1998年12月,H经抢救终于脱险,便与其爱人,向市环保局提交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处理申请书》,提出要求印刷总公司依照环保法赔偿其各项损失12万元的申请。环保局作出处理决定,认定印刷总公司应承担部分责任,赔偿H夫妇直接经济损失的30%,即21500元。但H夫妇迄今未拿到任何赔偿。 (7)由于不服环保局的决定,印刷总公司于1999年6月首先诉诸该区法院,认为环保局的决定无事实依据,应予撤销。紧接着H夫妇也将诉讼状递到区法院,要求印刷总公司赔偿各种经济损失74000元。 (8)经过四个月的调查,区法院于1999年10月对H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印刷总公司的噪音影响周边住户是客观事实,但被告已经有所整改,而噪音也只是原告生病的诱因之一,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故决定驳回诉讼请求。 (9)H夫妇不服,立即上诉。他们的律师认为,区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因为一个结果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H的脑溢血就属这种情况,所以环保局的决定是合乎情理的;而区法院的判决存在矛盾,不能体现法律对公民的保护。 (10)印刷总公司请的律师认为,红星新村地处市区,抛开印刷总公司来说,其他噪音有的也已超标。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印刷总公司的噪音与H的疾病有直接因果关系。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就不能让居民只从印刷公司一方找原因。该公司是国有大型企业,是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11)H案判决时,合议庭考虑到,如果H胜诉,住在X X印刷总公司附近的住户会纷纷效仿,雪片般的经济赔偿要求可能会把该公司逼上绝路。该法院正受理一起小区住户状告小区内建停车场,影响他们生活的案子,H如胜诉,市区汽车停到哪里的问题可能立即会带来更大麻烦。 (12)自1999年10月,H夫妇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以来,又过去了三个多月。市中级法院感到此案难度很大,至今没有开庭审理。 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说明: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含海关总署机关、国家行政学院、公安、安全、海关直属院校、中办电子科技学院)的此题20分;报考海关、公安边检系统的此题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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