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初晓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初晓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西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霄。南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大地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大地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初晓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大地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届期,西南公司未还款,大地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大地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西南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初晓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西南公司。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初晓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初晓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针对乙将初晓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西南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乙以初晓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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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证据应当在()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A. 准备程序中
B. 交换证据时
C. 法庭上
D. 托诉时
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A.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 有明确的被告
C.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D.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家住某市甲区的赵某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王某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380平方米的二层楼租给赵某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赵某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王某某不同意出卖。赵某某将房价款l5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王某某仍不同意出卖。后王某某以每平方米4500元的价格与新叶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赵某某为阻止王某某与新叶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王某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王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如果二审维持原掣,此后赵某某与王某某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按每平方米2500元价格卖房的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执行和解?为什么?法院是否应当予以干预?为什么?
在我国,哪部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的职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A. 1954年宪法
B. 1975年宪法
C. 1978年宪法
D. 1982年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