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渊与吴丽自由恋爱决定结婚。由于吴丽是家中独生女,吴父坚持要招婿上门。因王渊有兄弟三人,王父及王渊本人同意了吴家的要求。将要举办婚礼时,吴父突然又提出,王渊入赘以后所生子女应姓吴,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吴家人。王渊坚决不同意,吴父说,如不改姓就别想和吴丽结婚,双方关系一下子闹僵。吴丽夹在中间,痛不欲生,一病不起。王渊心疼吴丽,违心地同意了吴父的要求。王渊、吴丽结婚后,生下一子,吴父为其取名吴家宝。王渊在给儿子上户口时,登记的名字却为“王家宝”。不久,户口册被吴父发现,吴父勃然大怒,要王渊立即办理变更登记,王渊坚决不肯。问:吴父的做法是否正确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以下各项中,( )属于一般人格权。
A. 尊严权
B. 名称权
C. 隐私权
D. 名誉权
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了解到数年前乙与丙因志向不同而导致恋爱失败。甲于是广为散布,称乙因道德败坏而被女友抛弃。乙被侵犯的权利是( )。
A. 名誉权
B. 荣誉权
C. 隐私权
D. 配偶权
女,25岁。发现心悸、盗汗易怒1年,伴有饮食量增加、消瘦。查体:BPll0/80mmHg,重度突眼,甲状腺弥漫性肿大,深入胸骨后上纵隔内,心率116次分。测血T3、T4值高于参考值上限1倍。 该患者行双侧甲状腺次全切除术。术后第2天发生四肢抽搐。有效的处理方法应是
A. 口服钙剂
B. 10%葡萄糖酸钙静脉点滴
C. 口服镇静剂
D. 口服碘剂
E. 气管切开防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