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人法的连结点有()
A. 国籍
B. 住所地
C. 法院地
D. 行为地
E. 惯常居所地
美国学者凯弗斯主张法律适用应改变只作“管辖权选择”的传统制度,而代之以“规则选择”或“结果选择”的方法,这种“结果选择”的理沦最早出现在1933年的()
A. 《现代罗乌法体系》
B. 《法律冲突法》
C. 《法律选择过程批判》
D. 《冲突法的逻辑学与法律基础》
下列各项中,属于属人法的准据法表述公式(亦称系属公式)的有()
A. 当事人自主办议选择的法律
B. 当事人的国籍同法(或本国法)
C. (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 (当事人的)营业所所在地法
E. (当事人的)惯常居所地法
美国法学家柯里教授存1963年出版的《冲突法论文集》,极力反对通过冲突规范来选择法律,认为应抛弃传统的冲突法规则.而代之““利益分析”的方法,此学说被称为()A意思自治原则
A. 意思自治原则
B. 最密切联系原则
C. 本地法说
D. 政府利益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