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某住宅小区的广告中,宣称其“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向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窄,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但是,该小区商品房的颅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问题作约定。甲公司交房时,购房者乙却发现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向积只有20%,并且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 合同无效
B. 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请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C. 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