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广州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于2005年经主管行政机关审批后设立。2006年,某公司与甲公司合并,并将甲公司改组为拓展市场业务的分公司。2006年,某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00万元,本年度因违反合同承担违约金20万元,2005年发生经营亏损80万元。2006年6月,某公司经理王某将本公司30万元资金借给朋友李某使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 问题: (1)设立某公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2)某公司与甲公司合并时,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3)某公司2006年的税后利润如何分配? (4)对经理王某向李某出借资金的行为如何处理?
查看答案
搜索结果不匹配?点我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