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上市的集团公司,原持有乙公司3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20×3年及20×4年发生的相关交易事项如下: (1)20×3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一丙公司处受让乙公司50%股权,受让价格为13000万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00万元(含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2000万元),除原未确认入账的无形资产外,其他各项可辨认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上述无形资产系一项商标权,自购买日开始尚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后,共计持有乙公司8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股权时,所持乙公司3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54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4500万元,损益调整87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30万元;公允价值为6200万元。 (2)20×3年1月1日,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8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50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盈余公积为290万元,未分配利润2610万元。20×3年度,乙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60万元。 (3)20×4年1月1日,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所持乙公司股权70%,转让价格为200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出售日,甲公司所持乙公司余下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转让乙公司70%股权后,甲公司不能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其他相关资料: 甲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于交易发生前无任何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受让乙公司50%股权后,甲公司与乙公司无任何关联方交易。 乙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20×3年度及20×4年度,乙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根据资料(1),计算甲公司20×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乙公司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应列报的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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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管理层次的构成和目的不同,每个层次的信息需求也不同,下列各项中,对不同管理层次信息需求特点表述正确的是()。
A. 管理控制层信息需求概括性较高
B. 运行控制层信息需求以外部信息为主
C. 战略计划层信息需求不确定程度较低
D. 业务处理层信息需求精确性较低
相对于影响范围较小、较方便找到污染源头的水污染、音污染,大气污染的成因复杂,往往是跨地域的工业污染、汽车排放乃至烹饪油烟等等,再加上特定的天气因素共同造成了雾霾等灾害性天气。这就很难将某天的雾霾归因于具体的哪个、哪几个企业的污染,那么受大气污染损害的公民该向谁索赔?又如何抗辩自身罹患的疾病等是由大气污染造成,而不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如果公民真的起诉一长串的可能的污染企业,那么结果就是众多污染企业摊薄了赔偿款,不能起到震慑污染企业的作用。 作者接下来最有可能讲述的是()
A. 介绍大气污染索赔的成功案例
B. 如何规制企业的大气污染行为
C. 进行大气污染索赔的法律依据
D. 进行大气污染索赔的现实困境
共用题干题背景资料:2012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13540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35万人,死亡人口966万人。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69395万人,同比增加327万人,女性人口66009万人同比增加342万人;从城乡结构看,城镇人口71182万人,同比增加2103万人;乡村人口64222万人,同比减少1434万人。2012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67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71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万人,乡村就业人员39602万人。2012年末,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22287万人,占总人口的16.5%;15~59岁(含不满60周岁)劳动年龄人口93727万人,占总人口的69.2%;60周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261万人,比上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长5.4%;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增长3.0%。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推出的是()
A. 2012年城镇男性人口数量大于城镇女性人口数量
B. 2012年本地农民工的增加量小于外出农民工的增加量
C. 在不存在人口跨境流动的前提下2026年中国大陆人口15~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数最多比2012年多22287万人
D. 2012年乡村人口转移进城市变成城镇人口的数量最多不超过1434万人
A公司因拖欠B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公司债务。A公司的债权人C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年7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债;第二,C公司并未就其债权向A公司提出清偿要求,因此不能直接判断其债权能否获得清偿,人民法院驳回异议,于8月12日受理破产申请。 管理人接管A公司后,在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事项: (1)2013年6月,D公司向甲银行借款80万元,借期1年,A公司以其设备为D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D公司未能偿还,经A公司、D公司和甲银行协商,A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借款本息,但尚有14万元未能清偿。 (2)2013年9月,A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期6个月,E公司为此提供保证担保,2014年2月2日,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 (3)2013年11月,F公司向A公司订购一批汽车零部件,合同价款30万元,A公司交货后,F公司一直未付款,获悉人民法院受理针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F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G公司对A公司的58万元债权,之后,F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其受让G公司的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债务。 F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其受让G公司的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