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m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请回答第下列题。 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商法——公司法)
A. 二人间的约定有效
B. 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格
C. 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可以要求分割李一实际享有的股权
D. 李一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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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治跌打损伤,又可治心腹冷痛,寒疝疼痛的是
A. 川乌
B. 昆明山海棠
C. 乌梢蛇
D. 海风藤
蕲蛇和乌梢蛇都具有的功效是
A. 祛风,止咳,止痒
B. 化痰,消肿,止痒
C. 祛风,通络,止痛
D. 祛风,杀虫,解毒
既治中风半身不遂,又治高血压病的是
A. 桑枝
B. 豨莶草
C. 五加皮
D. 海桐皮
2004年8月,西安A区的天元商贸公司与大连海产公司在大连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海产公司在2004年9月28日之前以空运方式将2吨冷冻龙虾以空运方式运至西安机场,由天元公司自行提货,以供应国庆期间西安市的节日市场。同年9月 25日,海产公司将该批龙虾运至西安B区的机场并卸货。天元公司以龙虾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绝提货和支付货款。海产公司决定起诉天元公司。由于机场没有冷冻设施,龙虾面临变质,海产公司将龙虾转移至西安C区的货舱。但是,由于龙虾的保鲜期限较短,若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重大经济损失,于是海产公司在起诉之前,向法院申请对龙虾采取措施。根据上述问题,请回答以下问题: 本案中,如果海产公司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 西安A区法院
B. 海产公司所在地的大连法院
C. 西安B区法院
D. 西安C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