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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职工张某在工作中因先天性心脏突发住院治疗3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出院后,张某回公司上班。因该疾病导致活动受限,张某已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又为其另行安排其他岗位,但张某仍不能从事该工作。甲公司拟单方面解除与张某之间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已知,张某月工资3000元,实际工作年限8年,在甲公司工作3年;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作标准为2000元。 张某住院期间,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

A. 3000元
B. 2000元
C. 1600元
D. 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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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以每股6.5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准备长期持有,占乙公司股份的25%,并对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取得该投资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 7000
B. 6500
C. 7270
D. 6520

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2016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1年,利率8%,利息支出16万元均已计入财务费用。〈2〉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6万元,雇员工资20万元。〈3〉实际发生雇员职工教肓经费指出0.8万元。〈4〉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3万元,合同违约金4万元。〈5〉张某2016年3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同年9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1.9万元;从镜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0.7万元。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査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时,职工教肓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20%。 甲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是()

A. 9.6万元
B. 0万元
C. 6.4万元
D. 16万元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关于丙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2日起10日
B. 支票无效,丙公司无权提示付款
C. 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起10日
D. 丙公司可以委托开户银行向P银行提示付款

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2016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1年,利率8%,利息支出16万元均已计入财务费用。〈2〉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6万元,雇员工资20万元。〈3〉实际发生雇员职工教肓经费指出0.8万元。〈4〉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3万元,合同违约金4万元。〈5〉张某2016年3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同年9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1.9万元;从镜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0.7万元。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査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时,职工教肓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率为20%。 甲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雇员职工教肓经费支出的是()。

A. 0.15万元
B. 0.5万元
C. 0.65万元
D. 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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