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1700元是否应由张某赔付?为什么?某小学上数学课时,教师石某因有事临时离开,学生董某(8岁)见邻桌梁某(7岁)的文具盒好看,拿来玩赏,梁某不同意,让董某还回。董某不听,拿起文具盒就跑,梁某去追,不小心在门坎处摔倒,磕破额头,致轻微脑震荡,共花去医疗费1700元。经查,董某父母均在国外,现董某在父母委托的朋友张某家居住。梁某父母要求张某赔偿1700元的医疗费,张某以不是董某的父母为由拒绝。
本案1700元是否应由张某赔付?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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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钱某、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钱、赵二人共谋去某商场行窃,1999年11月9日凌晨2时,二人到达该商场后,赵某留在商场外观望,钱某撬门进入,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商场内的服装。钱某出来后,二人逃离现场。第二天分赃时,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
对钱某、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
杨某能否成立犯罪中止?杨某晚上10点回家途中,发现前面有一女青年甲孤身一人行走,遂心生歹意,尾随其后。行至一片树林边时,杨某将甲挟持到树林中,欲行强奸。甲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杨某见状,打消了强奸的念头,转身离去。
杨某能否成立犯罪中止?
杨某构成犯罪吗?杨某晚上10点回家途中,发现前面有一女青年甲孤身一人行走,遂心生歹意,尾随其后。行至一片树林边时,杨某将甲挟持到树林中,欲行强奸。甲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杨某见状,打消了强奸的念头,转身离去。
杨某构成犯罪吗?
张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说明理由。被告人张某与王某是同村村民,二人约好一同外出打工,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家。途中在成都转车时,二人身上所带钱已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杂货店,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即往店内挤,店内有数人在打麻将,见有陌生人来,即喝问干什么的,张、王支唔半天,答不上来,手中的刀又被人发现。众人即将二人扭送派出所。
张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