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背景资料 某单位施工一胶带大巷,巷道净断面22m2,长度2500m,采用锚喷支护。地质资料显示胶带大巷在840m—860m左右将穿过一断层,断层可能导水。设计单位要求巷道穿越断层段增加U29钢支架加强支护,钢支架间距0.5m。 在巷道施工到835m时,施工单位发现巷道围岩较稳定;施工到840m时,发现巷道围岩逐渐破碎,岩帮有少量出水。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立即进行短掘短喷(支护),并按设计要求增加U29钢支架支护。 在采用U29钢支架支护时,为确保支架稳定,施工人员在柱腿底部用浮矸填平,并用拉杆将相邻钢支架连接牢固;同时,施工人员按现场质检人员的要求,将支架顶部和帮部用背板背实。施工过程中,巷道出水情况一直比较稳定。 巷道施工穿越断层后约一个月,当班班长发现833m—843m段巷道顶部喷射混凝土局部离层、开裂严重,于是立即安排一名工人留下进行处理,其余人员撤离该巷道,安排到其他巷道工作面施工。在处理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造成该工人死亡的安全事故。 问题 该事故的责任应由施工单位哪些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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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矿山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该立井井筒净直径6.5m,深度560m。其中表土段深度30m,井壁厚度650mm,采用井圈背板普通法施工。基岩段深度530m,井壁厚度5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采用普通钻眼爆破法施工。施工单位编制了该井筒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如下: 1、井筒施工方案:井筒表土段采用短掘短砌单行作业。基岩段采用短段掘砌混合作业,伞钻打眼,炮眼深度4.0m,中心回转抓岩机出渣,两套单钩吊桶提升,金属整体伸缩式模板砌壁,段高3.5m。 2、井内施工设备:主提升为3m3吊桶,副提升为2m3吊桶;1台FTD-6伞钻和2台HZ-6中心回转抓岩机均悬挂在三层吊盘上;金属伸缩式模板采用4根钢丝绳地面凿井绞车悬吊;混凝土溜灰管采用2根钢丝绳地面凿井绞车悬吊;压风管、供水管、环境钢风筒采用井壁固定;凿井吊盘采用6根钢丝绳悬吊;各种电缆按相关规定悬吊。 3、井筒施工组织:井筒安排专业施工队伍实施滚班作业,掘进循环时间约24小时,月进尺不低于80m。 4、主要技术要求:井筒基岩施工必须采用光面爆破,装岩提升全面实行机械化作业,采用溜灰管下放混凝土,脱模时混凝土强度不低于0.5MPa,井壁厚度偏差符合设计要求,建成后的井筒总漏水量不大于10.0m3/h,且不得小于1.0m3/h以上的集中出水孔。井筒施工期间采用激光指向仪定向。 该立井井筒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修改。施工单位及时进行了修改,最终获得批准执行。 在井筒施工到深度520m时,吊盘工发现吊盘紧靠井筒一侧且下放困难,于是报告项目经理。经检查发现激光指向仪投点偏移井筒中心300mm,井筒偏斜100mm—400mm,高度约15m。 问题 从安全方面考虑,该井筒井内施工设备还缺少哪些?说明理由。
三 背景资料 某单位施工一胶带大巷,巷道净断面22m2,长度2500m,采用锚喷支护。地质资料显示胶带大巷在840m—860m左右将穿过一断层,断层可能导水。设计单位要求巷道穿越断层段增加U29钢支架加强支护,钢支架间距0.5m。 在巷道施工到835m时,施工单位发现巷道围岩较稳定;施工到840m时,发现巷道围岩逐渐破碎,岩帮有少量出水。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立即进行短掘短喷(支护),并按设计要求增加U29钢支架支护。 在采用U29钢支架支护时,为确保支架稳定,施工人员在柱腿底部用浮矸填平,并用拉杆将相邻钢支架连接牢固;同时,施工人员按现场质检人员的要求,将支架顶部和帮部用背板背实。施工过程中,巷道出水情况一直比较稳定。 巷道施工穿越断层后约一个月,当班班长发现833m—843m段巷道顶部喷射混凝土局部离层、开裂严重,于是立即安排一名工人留下进行处理,其余人员撤离该巷道,安排到其他巷道工作面施工。在处理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造成该工人死亡的安全事故。 问题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事故为哪一等级事故?说明理由。
下列法律中属于宪法相关法的是
A. 《公务员法》 B.《预算法》
B. 《立法法》
C. 《劳动法》
下列法律中属于经济法范畴并且着重于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是
A. 《反不正当竞争法》
B. 《审计法》
C. 《未成年人保护法》
D. 《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