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天山公司发行了一批债券,总面值为200万元,原定发行时间为1997年1月1日,债券的票面利率为9%,期限为5年,债券利息于每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支付。后因故推迟至1997年4月1日发行,但起息日和到期日均不变,实际发行价格219.7万元(包括至实际发行日的债券已含利息)。天山公司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用于固定资产购建,该固定资产于1998年12月31日竣工并交付使用。 华泰公司在1997年4月1日按发行价格购入了天山公司债券总额的60%,并准备持有至到期。 2001年1月2日,天山公司和华泰公司达成协议,天山公司以债券面值105%的价格买回华泰公司手中的全部债券;同日,天山公司在证券市场上,以同样的价格购回本公司发行的、剩余的全部债券。 两个公司均需要对外提供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两个公司的债券溢价(或折价)均按直线法摊销。有关款项在付款日均以银行存款付清。 除天山公司的债券发行费用外,其他税费均不考虑。为发行该批债券,天山公司支付了发行费用2.7万元。由于天山公司支付的债券发行费用数额不大,经批准不采用摊销的方法,而将其直接列入有关费用支出。 要求: (1)为华泰公司编制购买债券、中期和年末计息并摊销溢价(或折价)、每次收到利息及处置债券的全部有关会计分录; (2)为天山公司编制发行债券、支付发行费用、中期和年度末计息并摊销溢价(或折价)、每次支付利息及提前赎回债券的全部有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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