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例分析题阅读《郑伯克段于鄢》结尾一段话,然后回答下列问小题。君子曰:“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赐尔类’。其是之谓乎” 所谓《诗曰》指的是什么?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1999年1月15日,甲公司从银行贷款30万元人民币,约定2000年4月15日还本付息。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提出以其位于东阳区的一办事机构的房屋设定抵押,作为按期偿还贷款的担保。1999年8月,位于东阳区的甲公司的办事机构因业务需要,紧临原办事机构的房屋,又增建了三间平房,作为仓库。 2000年4月15日,甲公司没有偿还30万元贷款,银行几次催告,甲公司仍以无力偿还为由不予偿还。 请问: 设甲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是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后,银行能否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鸡血藤的气味为()

A. 气微,味涩
B. 无臭,味微涩
C. 无臭,无味
D. 气微香,味微苦
E. 气芳香,味苦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 (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市公安局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 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假如刘某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从何时生效

Word文字处理操作:考试要求:(1)将下段文字字体设为“楷体”四号,蓝色显示。(2)设置第一段的段前间距和段后间距为1.5行。(3)将第一段和第二段交换。会计软件是指专门用于会计核算与管理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具体地讲,会计软件是一组指挥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的程序,它包括计算机程序、存储数据以及有关资料。例如,账务处理软件,除包括指挥计算机进行账务处理的程序、基本数据(会计科目、凭证等)外,还包括软件使用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用以指导使用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操作。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