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甲体育训练中心为省体育局下属中央级事业单位(下称甲单位),6月2日,该中心分管财务、资产管理的副主任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就本中心预算、收支以及资产购置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1)1月份财政部门核定的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数为220万元,其中180万元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用于支付甲单位人员工资;40万元采用财政授权支付,用于办公等一般性支出。甲单位在1月4日由财政直接支付发放了工资180万元;5日授权支付额度40万元已到账。(2)支付1月在职职工工资180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列入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列入了“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3)本年度通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安排项目支出中购置一台大型体育设备800万元,已经购置完成,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列入了“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列入了“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4)甲单位拟购置运动员多媒体电教室设备一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工作会议上,大家普遍认为,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标准,同等价格档次的进口设备较国产设备在性能上更优,会议决定向接受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购买进口设备的要求。(5)甲单位拟购买一批人体成份分析仪器(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经批复的采购项目预算为1500万元。由于该中心对拟购仪器的价格、供应商等市场情况不熟悉,会议决定委托与该中心有过业务合作关系、信誉良好、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的X公司代理采购。(6)2014年5月,甲单位报经省体育局批准,以账面价值160万元的办公楼与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联营企业。(7)2014年9月,甲单位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上报省体育局批准,以本单位一栋办公楼为其他单位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目前尚无迹象表明,甲单位需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8)2014年12月,甲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盘亏体育仪器若干台,账面价值为900万元。甲单位已将财产清查的结果向省体育局与市财政局报告。截至12月31日,省体育局已审核同意,但尚未收到市财政局批复。为保证2014年财务报表及时报出,甲单位暂时先对盘亏的体育仪器进行了销账处理。(9)年终根据本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预算,采取公众评判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进行对比分析,甲单位认为已经实现了绩效目标,完成了规定的任务。(10)年终甲单位尚有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8万元未使用,甲单位将其转入了自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 根据国家部门预算管理、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给出事项(5)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分别指出正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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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A公司为一家电力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其主要业务是电力生产和供应。2013年、2014年、2015年,A公司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1)截至2014年12月31日,A公司拥有B公司80%的有表决权资本,B公司拥有C公司60%的有表决权资本,A公司拥有C公司30%的有表决权资本,C公司拥有D公司40%的有表决权资本,B公司拥有D公司60%的有表决权资本,D公司拥有E公司40%的有表决权资本,同时A公司拥有E公司5%的有表决权资本。上述公司均以超过半数表决权进行决策。(2)A公司持有B公司80%的股份系2013年8月1日以现金8200万元作为对价取得的,收购前,A公司与B公司无关联关系,A公司与B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9500万元。B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力生产和供应的企业,与A公司在业务上具有很强的相似性。2015年4月1日,A公司以现金2100万元作为对价,自B公司的其他股东处取得B公司20%的有表决权股份,从而使B公司变成其全资子公司。交易日B公司有关资产、负债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为10000万元。(3)2013年A公司出售一批存货给C公司,售价为120万元,成本80万元,C公司期末出售了50%,剩余部分可变现净值为50万元;2014年出售了30%,剩余20%形成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为22万元。假定A公司按要求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且不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因素。(4)2014年1月1日,A公司与子公司签订一项专利权销售合同,将白行研发的一项专利权销售给子公司,售价为550万元,当日收取价款。专利权的成本为400万元。子公司将购买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购入后即投入使用。子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摊销,预计该专利权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5)为扩大经营范围,A公司与甲公司、乙公司建立了一项共同制造汽车的安排。协议约定: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A公司、甲公司、乙公司一致同意方可做出;A公司负责生产并安装汽车发动机,甲公司负责生产汽车车身和底盘,乙公司负责生产其他部件并进行组装;A公司、甲公司、乙公司负责各自部分的成本费用,如人工成本、生产成本等;汽车实现对外销售后,A公司、甲公司、乙公司各自获得销售收入的1/3。要求: 根据资料(2),指出A公司2013年购入B公司股权是属于横向并购还是纵向并购,并简要说明理由。
邵晔,字曰华,幼嗜学,耻从辟署。太平兴国八年,擢进士第,解褐,授邵阳主簿,知蓬州录事参军。时太子中舍杨全知州,性悍率蒙昧,部民张道丰等三人被诬为劫盗,悉置于死,狱已具,晔察其枉,不署牍,白全当核其实。全不听,引道丰等抵法,号呼不服,再系狱按验。既而捕获正盗,道丰等遂得释,全坐削籍为民。晔代还引对,太宗谓曰:“尔能活吾平民,深可嘉也。”赐钱五万,下诏以全事戒谕天下。授晔光禄寺丞,使广南采访刑狱。历太常丞、江南转运副使,改监察御史。以母老乞就养,得知朗州。入判三司磨勘司,迁工部员外郎、淮南转运使。 景德中,假光禄卿,充交趾安抚国信使。会黎桓死,其子龙钺嗣立,兄龙全率兵劫库财而去,其弟龙廷杀钺自立,龙廷兄明护率扶兰寨兵攻战。晔驻岭表,以事上闻,改命为缘海安抚使,许以便宜设方略。晔贻书安南,谕朝廷威德,俾速定位。明护等即时听命,奉龙廷主军事。初,诏晔俟其事定,即以黎桓礼物改赐新帅。晔上言:“怀抚外夷,当示诚信,不若俟龙延贡奉,别加封爵而宠赐之。”真宗甚嘉纳。使还,改兵部员外郎,赐金紫。初受使,假官钱八十万,市私觌物,及为安抚,已偿其半,余皆诏除之。尝上《邕州至交州水陆路》及《宜州山川》等四图,颇详控制之要。 俄判三司三勾院,坐所举季随犯赃,晔当削一官,上以其远使之勤,止令停任。大中祥符初起知兖州表请东封优诏答之及遣王钦若经度封禅仍判州事就命晔为京东转运使封禅礼毕超拜刑部郎中复判三勾院出为淮南制置发运使。四年,改右谏议大夫、知广州。州城濒海,每蕃舶至岸,常苦飓风,晔凿内濠通舟,飓不能害。俄遘疾卒,年六十三。 ——选自《宋史》列传第一百八十五,有删改 断句和翻译。 (1)用“/”给下面的文段断句。 大中祥符初起知兖州表请东封优诏答之及遣王钦若经度封禅仍判州事就命晔为京东转运使封禅礼毕超拜刑部郎中复判三勾院出为淮南制置发运使 (2)翻译下面的句子。 ①号呼不服,再系狱按验。 ②俄遘疾卒,年六十三。
案例分析题甲体育训练中心为省体育局下属中央级事业单位(下称甲单位),6月2日,该中心分管财务、资产管理的副主任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就本中心预算、收支以及资产购置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1)1月份财政部门核定的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数为220万元,其中180万元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用于支付甲单位人员工资;40万元采用财政授权支付,用于办公等一般性支出。甲单位在1月4日由财政直接支付发放了工资180万元;5日授权支付额度40万元已到账。(2)支付1月在职职工工资180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列入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列入了“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3)本年度通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安排项目支出中购置一台大型体育设备800万元,已经购置完成,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列入了“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列入了“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4)甲单位拟购置运动员多媒体电教室设备一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工作会议上,大家普遍认为,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标准,同等价格档次的进口设备较国产设备在性能上更优,会议决定向接受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购买进口设备的要求。(5)甲单位拟购买一批人体成份分析仪器(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经批复的采购项目预算为1500万元。由于该中心对拟购仪器的价格、供应商等市场情况不熟悉,会议决定委托与该中心有过业务合作关系、信誉良好、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的X公司代理采购。(6)2014年5月,甲单位报经省体育局批准,以账面价值160万元的办公楼与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联营企业。(7)2014年9月,甲单位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上报省体育局批准,以本单位一栋办公楼为其他单位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目前尚无迹象表明,甲单位需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8)2014年12月,甲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盘亏体育仪器若干台,账面价值为900万元。甲单位已将财产清查的结果向省体育局与市财政局报告。截至12月31日,省体育局已审核同意,但尚未收到市财政局批复。为保证2014年财务报表及时报出,甲单位暂时先对盘亏的体育仪器进行了销账处理。(9)年终根据本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预算,采取公众评判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进行对比分析,甲单位认为已经实现了绩效目标,完成了规定的任务。(10)年终甲单位尚有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8万元未使用,甲单位将其转入了自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 根据国家部门预算管理、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给出事项(2)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分别指出正确的处理。
案例分析题甲体育训练中心为省体育局下属中央级事业单位(下称甲单位),6月2日,该中心分管财务、资产管理的副主任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就本中心预算、收支以及资产购置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1)1月份财政部门核定的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数为220万元,其中180万元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用于支付甲单位人员工资;40万元采用财政授权支付,用于办公等一般性支出。甲单位在1月4日由财政直接支付发放了工资180万元;5日授权支付额度40万元已到账。(2)支付1月在职职工工资180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列入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列入了“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3)本年度通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安排项目支出中购置一台大型体育设备800万元,已经购置完成,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列入了“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列入了“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4)甲单位拟购置运动员多媒体电教室设备一批(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工作会议上,大家普遍认为,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标准,同等价格档次的进口设备较国产设备在性能上更优,会议决定向接受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购买进口设备的要求。(5)甲单位拟购买一批人体成份分析仪器(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经批复的采购项目预算为1500万元。由于该中心对拟购仪器的价格、供应商等市场情况不熟悉,会议决定委托与该中心有过业务合作关系、信誉良好、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的X公司代理采购。(6)2014年5月,甲单位报经省体育局批准,以账面价值160万元的办公楼与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联营企业。(7)2014年9月,甲单位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并上报省体育局批准,以本单位一栋办公楼为其他单位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目前尚无迹象表明,甲单位需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8)2014年12月,甲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盘亏体育仪器若干台,账面价值为900万元。甲单位已将财产清查的结果向省体育局与市财政局报告。截至12月31日,省体育局已审核同意,但尚未收到市财政局批复。为保证2014年财务报表及时报出,甲单位暂时先对盘亏的体育仪器进行了销账处理。(9)年终根据本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预算,采取公众评判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进行对比分析,甲单位认为已经实现了绩效目标,完成了规定的任务。(10)年终甲单位尚有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8万元未使用,甲单位将其转入了自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 根据国家部门预算管理、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给出事项(8)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分别指出正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