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人乔治(15岁)在中国购买了一辆私人轿车,在驾驶过程中汽车出现机械故障,导致汽车与路边护栏相撞,乔治因此住院治疗3个月。出院后,乔治以汽车销售商违约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损害赔偿。在诉讼中,汽车销售商对乔治的民事行为能力提出质疑,认为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张销售合同效力待定。依照我国的冲突规范,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在本案中,当甲国法的内容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方法仍
A. 驳回起诉
B. 适用我国法律
C. 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 适用一般法理
认为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应适用首都所在地法的是()
A. 日本
B. 德国
C. 芬兰
D. 中国台湾省
下列各项制度中被许多人称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的是()
A. 识别
B. 反致
C. 先决问题
D. 公共秩序保留
某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过程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过了“法院地法甲国法乙国法法院地法”这样的步骤,这种情况称()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双重反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