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题: 案情:甲女因其同居男友乙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日生),要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丁500元“报酬”,丁同意。晚9点,甲领着丁来到丙住处附近,指认了出租屋,并给了丁一把从其男友处偷来的钥匙。晚10点左右,丁找到出租屋,因房门未锁而顺利进入房间对屋中女子进行强奸。在强奸过程中,被害人因大出血而死亡,丁遂匆忙逃走。回家后,丁越想越怕,便告知父母。其父母反复规劝,并硬拉着丁到公安机关去交代了罪行。案发后查明:①甲已有三个月身孕;②甲于2003年1月4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元;③被害女子并非丙,而是丙的另一同室女友戊,丙当晚因加班未归;④戊因丁的暴力而死亡。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甲、丁的犯罪行为构成何罪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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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told us that he was ______. (将要到达终点线时车子出了故障)
甲题: 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于三人对故意杀人犯罪供认不讳,因此A省B市人民法院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张某、李某死刑,高某有期徒刑15年。一审判决宣告后,李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张某、高某没有提出上诉。由于该案事实清楚,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二审法院将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共三人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复核。经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李某、高某涉嫌杀人的事实清楚,但是对李某不应判处死刑,因此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 请指出该案中的程序性错误。
案情:2005年6月6日,甲、乙、丙三兄弟的父亲死亡,留了一份遗嘱,将其生前收藏的—。幅名画留给了这三兄弟。并指定由老大甲负责保管。同年9月,甲遇丁,丁愿购此画。甲即将此画作价3万元卖给丁。事后,甲告知乙、丙。乙、丙要求分得卖画款项,甲分别给乙、丙各1万元。 丁购买该画后,于同年12月又将此画以4万元卖给戊。两人约定:合同签订后,即将画交付戊,但因丁将在半年内举办个人收藏品展,故自该画交付之日起半年后画的所有权才将转移于戊。依此约定,丁将画交付戊,戊先期支付价款3万元。2006年3月,戊因生意失败向其朋友己借款5万元,戊友己亦爱此画,便要求戊质押该画作为借款的担保,戊与己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将画交给了己。后己嫌该画的装裱不够精美,遂将该画送庚装裱店装裱。因己未按期付庚装裱店费用,该画被庚装裱店留置。庚装裱店通知己应在30日内向其支费用,但己仍未能按期支付。庚装裱店遂将画折价受偿,扣除费用,将差额补偿给己。己不同意庚装裱店的这一做法。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甲是否有权出卖该画甲与丁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案情:于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药材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于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地方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于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于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地税局不予调查,也拒不采纳于某的意见,坚持要求于某纳税。 问题: 如果于某提起复议申请,应以何者为复议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