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事故经过] 2003年10月12日22时40分,包头市石拐区某矿井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名矿工死亡,其中1人失踪。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牙萨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邢云、市长苏青、内蒙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曲来运等领导都亲临事故现场,认真听取了事故抢救情况汇报,并要求抢救工作必须做到万无一失,绝不能扩大事故。随后,包头市人民政府、市经贸委、总工会、公安局、监察局、包头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石拐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成了以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景星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保申为副组长的事故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三个组展开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包头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牵头组织,包头市经贸委、监察局、公安局、工会等单位共20人组成。共调查询问相关当事人21人,制作调查笔录28份,查明了事故原因,分清了事故责任,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该矿井是某村办煤矿,于1984年建井,原名为某窑煤矿,现在该矿设计能力3万吨/年,实际生产能力3万吨/年,矿主为杨某。 该矿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是集体所有制煤矿,现法定代表人为杨某,矿井于2001年年底通过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四证”齐全,特殊工种也全部持证上岗。 (二)矿井开采条件 该矿井位于大青山煤田康包井田西部,东与脑包沟三井相接,西与万层窑煤矿毗领井田内可采煤层三层,分别是侏罗纪3号、4号、6号煤层,全部为急倾斜煤层,倾角 68°~75°,煤层赋存不稳定,厚度变化大,3号层平均厚3.5米,4号层平均厚2.2米,6号层平均厚1.7米。3号层和4号层间距为20米,4号层和6号层间距为32米。煤层顶底板均为稳定的砂岩。目前,矿井可采储量为30万吨。该矿为高沼气矿外,瓦斯相对涌出量为21.6立方米/吨,煤尘与瓦斯现象突出。煤尘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根据邻近一煤矿同一煤层鉴定资料)为23%~47%。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倾向,发火期为8~12个月。矿井水文地质情况简单,无大的涌水。该矿采用斜井石门开拓方式,串车提升。斜井倾角 28°,二级提升,上部斜长220米,暗斜井长150米。矿井通风采用中央并列式,主扇功率 11千瓦,矿井风量580立方米/分。 (三)发生事故工作面状况 工作面为短臂式,走向长度72米,倾斜长20米,煤层厚度10米。三层巷道布置,一楼为运输、进风巷,二、三楼为回风巷。发生事故时,该工作面沿走向回采21米。 1.矿井与邻近煤矿的关系。 该矿附近煤炭开采历史悠久,上部存在多年古窑火,此火一直到现在也未熄灭。在开采过程中煤层有自然发火现象发生,该矿井东与脑包沟三井、西与万层窑煤矿相邻,由于各矿规划井田范围较小,三个井在开采过程中未按规定留设井田边界隔离煤柱,使得三个井上部采空区互相联通。由于该区域内煤层倾角较大,长时间的采动影响,造成和上方古窑塌通,3号煤层作为三个井的主采煤层,在该矿井上方东、西两侧各有一处火区存在。 2.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及政府部门管理状况。 矿井实行由承包人自行经营管理,矿长负责制。设有矿长一名,生产副矿长一名,技术副矿长一名,跟班矿长两名。全井共有职工32人,分两班生产,夜班无人作业。工人主要是聘用临时工,矿长是安全第一责任者,生产副矿长分管安全工作,瓦斯检查、放炮管理制度健全。 区政府对煤矿实行二级安全管理,乡经委、区经贸局分别设立了安检站,对煤矿进行综合安全管理。 [事故概况] (1)发生事故的时间:2003年10月12日22时40分。 (2)事故发生地点:在离工作面较远打采空区内。 (3)事故类别认定;这是一起瓦斯爆炸事故。 (4)事故伤亡人员情况(略)。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 (6)事故性质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和抢救过程] 2003年10月12日下午4点班,当班共有12名工人入井生产,在中部车场开绞车、推车、打信号3人,其余9人在1310工作面出煤。到晚上10点40分的时候,共出煤32钩(64车)。这时,主井口突然冒出一股黑烟,并伴有不大的响声。生产矿长李某意识到井下发生了事故,一边安排电话通知区、乡有关部门,一边立即组织人员入井抢救。当走到一部车场时,发现中部车场的3人,未受伤,随即派人护送升井。由于情况不明,不敢贸然进入深部。杨圪塄矿业公司救护队接到召请电话后,在副总经理王某和总工程师刘某的带领下,迅速赶往该井,在简单了解事故情况后,首先派人到回风井进行检查,发现主扇运转正常,只是防爆门处被冲击波冲开一小口,部分风流短路。主扇出风口气体情况如下:一氧化碳0.18%,甲烷40%。于是在13日凌晨1时30分派第一批救护队员入井侦察,侦察中发现: (1)主、副井联络巷密闭、风门均被破坏,并全部倒向主井一侧。 (2)1310车场(运输石门)第八架棚以里冒塌严重,无法进入。 (3)车场通往二楼回风的联络巷道垮塌严重,无法上去。 (4)矿井原有的排水管路、通讯缆线被冲击波破坏,无法正常使用。 (5)由于巷道被堵,未找到9名矿工的下落。 升井后,经临时抢险指挥部和救护队讨论决定,派几名矿工在救护队员的监护下做如下工作: (1)先切断二部车场以里的电源。 (2)恢复电话通讯,加强井上、井下的联络。 (3)恢复排水设备和管路。 在恢复排水管路和电话通讯的同时,现场领导和救护队研究决定派人到1310车场冒落处强行清理一条通道进入一楼运输港寻找遇险矿工。13日早晨7时55分,包头市、石拐区有关领导到达事故矿井,成立了抢险指挥部。救护队于9时45分升井汇报,在一楼运输港共搜寻到8名矿工,已全部遇难。另外1人下落不明。 由于排水管路破损严重,无法正常工作,又有巷道冒落堵塞,井下两部车场水位上升,水深达1米左右。考虑到灾情严重,抢险指挥部决定,让矿方组织人员配合救护队涉水搬运8名遇难矿下尸体。于是救护队和矿方工人通过艰苦努力,在齐腰深的积水中用时 2小时30分,把8具尸体运出井外。之后,救护队又组织人员进入二楼回风巷侦察,搜寻最后一名瓦斯检测员梁某,但由于二楼回风巷受冲击破坏严重,巷道多处冒落,瓦斯员可能被冒落的浮煤埋住,未找到。此时并下各处有客气体浓度逐增大,一氧化碳达 0.03%以上,甲烷达4.5%,并继续上升。 救护队员升井汇报后,抢险指挥部成员研究认为,目前井下一氧化碳、甲烷等有害气体浓度不断上升,灾情加重,1310运输巷已被水淹,排水则需先修复排水管路,排水之后则需大批人员入井,清理冒落区的浮煤,重新支护巷道,寻找失踪的瓦斯检测员,不仅时间长,而且安全上也没有保障;根据灾区情况断定,失踪的瓦斯检测员已无生还希望。为确保抢救时期的安全,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指挥部决定,暂停对梁某的搜救工作。由救护队观测回风井的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待灾情稳定后,再行组织搜救。至此,抢救工作暂告一段落。后经抢救指挥部认定,抢险的可能性不大,抢救工作结束。1. 1.对该起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2.谈谈事故带给我们的教训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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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甲旅行社组织了一个赴“新、马、泰7日游”旅游团,委托境外乙旅行社接待。回国后,该旅行社遭到游客投诉。游客称甲旅行社的经营活动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情况是:①在泰国期间,导游为多拿回扣,强迫他们参加额外付费项目。②组织其观看涉及色情内容的“成人秀”表演。③8月22日导游擅自将购物时间提前,导致计划参观景点“黑风洞”的日程延后2天。旅游团队从马六甲前往云顶途中遇到交通阻塞,导致景点“黑风洞”参观活动被迫取消,为此引起很多游客心中不满。导游解释说:“该景点不收门票,游客利益并未受损,并且在改变购物时间征求大家意见时没人反对,况且交通阻塞,实属不可抗力,我们也无可奈何。”刘先生等游客认为,导游并未征求大家意见,当时大家都在睡觉。而且出境之前旅行社特意介绍是非常著名的印度神庙。④刘先生等游客离境前要求导游安排参观“黑风洞”景点,却遭到拒绝。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游客投诉情况属实。 根据所学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交通阻塞”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旅行社是否要对不能参观“黑风洞”承担责任,为什么 (2)导游在本案中有哪些违规行为,怎样处罚 (3)若甲旅行社称,对游客权益的损害系乙旅行社及导游个人所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甲企业准备进入塑料行业,为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按30%的资产负债率融资,固定资产原始投资额为6000万元,当年投资当年完工投产,借款期限为4年,利息分期按年支付,本金到期偿还。该项投资预计有6年的使用年限,该方案投产后预计销售单价45元,单位变动成本15元,每年经营性固定付现成本200万元,年销售量为50万件。预计使用期满有残值12万元,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也为6年,税法规定的残值为8万元,会计和税法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目前塑料行业有一家企业A,A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 40%,权益的β值为2。A的借款利率为15%,而甲企业为其塑料业务项目筹资时的借款利率呵望为12%,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市场风险溢价为8%,无风险利率为 5%,预计4年还本付息后该项目的权益的β值降低20%,假设最后2年仍能保持4年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水平不变,权益成本和债务成本均不考虑筹资费。 要求:分别根据实体现金流量法和股权现金流量法用净现值法进行决策。(折现率小数点保留到1%)。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唐雎不辱使命 《战国策》 秦王使人谓安陵君曰:“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安陵君曰:“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善;虽然,受地于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秦王不悦。安陵君因使唐雎使于秦。 秦王谓唐雎曰:“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不听寡人,何也且秦灭韩亡魏,而君以五十里之地存者,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今吾以十倍之地,请广于君,而君逆寡人者,轻寡人与”唐雎对曰:“否,非若是也。安陵君受地于先王而守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 秦王怫然怒,谓唐雎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曰;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 奏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日:“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翻译下面一句话 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季梁)往见王曰:“今者臣来,见人于大行,方北面而持其驾曰:‘吾欲之楚。’臣曰:‘君之楚,将奚为北面’曰:‘吾马良’。臣曰:‘此非楚之路也。’曰:‘吾用多!’臣曰:‘用虽多,此非楚之路也。’曰:‘吾御善!’此数者愈善,而离楚愈远耳。” 注释:大行(háng):大路。 请从语法的角度,简要说明(二)文中“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与(三)文中“吾欲之楚”两句中“之”字用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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