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分类监管中,操作风险划分类别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有()
A. 销售、承保、保全、再保险业务线的操作风险
B. 理赔业务线的操作风险
C. 财务管理相关的操作风险
D. 案件管理相关的操作风险
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C类公司,除可采取对 B类公司的监管行为外,还可以根据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原因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 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业务和资产增长速度,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商业性广告
B. 限制业务范围,责令转让保险业务或者责令办理分出业务
C. 责令调整资产结构或交易对手,限制投资形式或比例
D. 限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对分类监管评级为D 类的保险公司,除可采取对 C 类公司的监管措施外,还可以根据情况采取()
A. 整顿、责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
B. 接管以及保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管措施
C. 限制业务范围,责令转让保险业务或者责令办理分出业务
D. 责令调整资产结构或交易对手,限制投资形式或比例
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由()、()、()三大部分构成
A. 制度特征
B. 监管要素
C. 分类评级
D. 监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