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流传着大量农谚,江南有“清明谷雨两相连,浸种耕田莫迟延”“清明前后,种瓜点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华北则说“清明早,立夏迟,谷雨种棉正当时。”此外,清明还是准备开始养蚕的时候,如东汉崔寔《四民月令》记云: “清明节,命蚕妾治蚕室: 涂隙、穴,具槌、峙、薄、笼。这段话说明
但是,清明作为一个节日,来源和功能都要复杂得多,清明节的主要节俗为扫墓和踏青,很大程度上是融合了寒食节以及上巳节的习俗。寒食节一般在清明之前, 期间禁止生火,只吃冷食。在汉代或以前,有的地方寒食禁火时间甚至有长达一个月。据《后汉书·周举传》记载:周举担任并州刺史时,太原郡旧俗不举火一月, 不过时间在冬季。大约在汉代,确定寒食节为清明前两天。南朝《荆楚岁时记》称:“去冬节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饧、大麦粥。”到了唐代,寒食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节日,唐以后式微,多数地方日期逐渐减为一天,最后与清明合二为一,其节令食俗和扫墓祭拜之风一并成为清明节的习俗。这段话说明:
对于寒食禁火习俗的起源,一般认为与上古仲春时节的改换新火仪式有关。《周礼·秋官·司烜氏》载:“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郑注曰:“夫遂,阳遂也。”又注曰:“为季春将出火也。”这段话记录了周代由司烜氏在仲春之时执木铎通知国中人禁火,然后到春末再采日光之火的习俗,但是并未提到寒食。把禁火和重新生火跟寒食联系起来相对较晚,《荆楚岁时记》“寒食”条云:“按周书司烜氏,‘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注云:‘为季春将出火也。’今寒食准节气是仲春之末,清明是三月之初, 然则禁火盖周之旧制。”这两段是作者引证文献是要探索什么问题?
这些记载曾通过弗雷泽的《金枝》被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获悉,拿此跟欧洲和南美洲的类似习俗作了一番比较研究。列维-斯特劳斯认为,这一世界各地都有的熄灭旧火(地火)/重燃新火(天火)、冷食/熟食的对比反映了人类共通的思维结构:干季/湿季、稀少/丰盛、自然/文化等。这个观点尽管被有的学者诟病,指责其牵强附会和细节的错讹之处,但多少还是有助于理解禁火冷食习俗背后先民的思维模式,一种在春天重新开始的仪式。如果借用法国人类学家阿诺德·范·杰内普的“通过仪式”或维克多·特纳的“结构与反结构”理论,寒食禁火的阶段可看作一个“阈限”阶段,在这个阶段,事物旧有的特征被取消,上一年的旧有生命退场了,新火的产生代表新的生命力。①作者插入列维-斯特劳斯人类学研究结论的目的是:②维克多·特纳的“结构与反结构”理论的作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