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锋系A市某厂业务员,1993年与潘丽结婚,但因种种原因未登记领取结婚证,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B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员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8年5月利用空白介绍信与刘登记结婚。1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察,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2000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晚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客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马锋即在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自己的怀疑。2001年1月20日,马锋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儿子儿媳一家,适逢马锋不在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其父母饮用,造成马锋的父母死亡。请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马锋给其妻子潘丽下毒而导致自己父母死亡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马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 马锋构成投放危险物品罪
C. 马锋构成故意杀人罪
D. 马锋对其父母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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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清末修律必须“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亦不戾乎中国数千年之礼教民情”,“务期中外通行”。 (《大清法规大全法律部》和《光绪朝东华录》)
某公司是由甲、乙、丙、丁、戊5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会决定由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乙担任公司经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执行董事甲与经理乙对公司经营方式产生分歧,致使公司管理陷入混乱状态,经营状况不佳。乙提出辞去公司经理职务,并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同意乙辞去公司经理职务,由执行董事甲兼任公司经理; (2) 同意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 (3) 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进出口商品在品目项下各子目的归类应当按照品目条文和类注、章注确定。( )
A. 对
B. 错
某公司是由甲、乙、丙、丁、戊5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会决定由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乙担任公司经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执行董事甲与经理乙对公司经营方式产生分歧,致使公司管理陷入混乱状态,经营状况不佳。乙提出辞去公司经理职务,并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同意乙辞去公司经理职务,由执行董事甲兼任公司经理; (2) 同意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 (3) 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司股东会作出同意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