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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历史上首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议题。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摘编自《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材料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对历史和现实经验的总结与凝练。我国改革首先是从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就没有有序的市场秩序。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既是对改革路线的延续,也是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转变,中国在初步实现了从“无法之治”到“有法之治”的基础上,开始进入到从“静态法制”到“动态法治”的转变中。2D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再次体现了党的治国理政理念质的提升,由此,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方式。法治是推进改革最稳定、最有效的保障力量,因此是中国未来深化改革的核心内容。如何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构想,如何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如何形成现代国家治理方式等,恐怕都需要全面统筹和规划。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能否最终固定下来,要看法治改革的成败,两个一百年宏伟蓝图能否实现,也要看法治改革的成败。有学者进一步指出:“对法治中国的解读,实质上要由讲中国的法治故事深入到讲法治的中国故事。”——摘编自《光明日报》(2014年10月22日) 如何理解“对法治中国的解读,实质上要由讲中国的法治故事深入到讲法治的中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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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材料2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材料3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摘编自《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 结合材料2谈一谈应当如何守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2012年10月,美国国会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发表调查报告称,我国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建议阻止这两家企业在美开展投资贸易活动。对此,中国计算机学会(COF)今天发表声明,对两家会员单位在美国遭到的不公正待遇表示严重关切,建议我国有关方面必要时对美国实施的这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采取反制措施。中国计算机学会认为,多年来,华为、中兴在美国市场上的业务活动完全遵循了美国的法律,符合WTO的相关规则,“报告”以国家安全为名,借助政治手段剥夺了它们参与美国市场平等竞争的权利,既违背了美国长期标榜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也不符合WTO有关规则及全球一体化的世界潮流。材料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主动与被动卷入世界市场进行国际交易的国家与地区越来越多,贸易及投资的规模、结构及流向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从规模分析,1950年,世界出口贸易额仅610亿美元,1970年增加到3150亿美元,1990年达到34470亿美元,1997年据世贸组织统计达到66450亿美元,1998年为65150亿美元,1998年比1950年增加了近107倍。2005年的世界贸易第一次突破10万亿美元大关,高达10.121万亿美元,比1950年增加1700多倍。材料3某些大国极力鼓吹,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人类面临困扰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共同问题,产生了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在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的过程中,需要有突破国家、民族与阶级的藩篱,把全人类共同利益放在首位,逐渐形成超越时代与地域限制、全人类共有的“普世价值”,政治、文化一体化,从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如何看待材料1与材料2之间的矛盾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网络谣言也在滋生蔓延,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网络谣言不仅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更损害国家形象,影响社会稳定。近期,北京公安机关打掉在网上蓄意造谣传谣、非法获利的“网络推手”公司,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也因涉嫌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络谣言的危害不容小视,必须依法惩处。“蛆橘事件”让全国柑橘严重滞销。“告诉家人、同学、朋友暂时别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2008年的一条短信这样说。从一部手机到另一部手机,这条短信不知道被转发了多少遍。此间,又有媒体报道了“某地发现生虫橘子”的新闻,虽然语焉不详,但被网络转载后再度加剧了人们的恐慌。自2008年10月下旬起,它导致了一场危机:仅次于苹果的中国第二大水果柑橘——严重滞销。在湖北省,大约七成柑橘无人问津,损失或达15亿元。在北京最大的新发地批发市场,商贩们开始贱卖橘子,前一日还卖每斤0.8元~1元,次日价格只剩一半。山东济南,有商贩为了证明自己的橘子无虫,一天要吃6至7斤橘子“示众”。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2010年2月20日至21日,关于山西一些地区要发生地震的消息通过短信、网络等渠道疯狂传播,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1日上午,山西省地震局发出公告辟谣。山西省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后查明造谣者共5人。根据警方的调查,秦火火涉及在新浪微博造谣传谣3000条左右,其中包括:“7.23”动车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用2亿元人民币赔偿死亡的外籍旅客;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并称道德楷模雷锋的形象完全是由中国共产党编造的;造谣全国残联主席团主席张海迪是日本国籍等等。据秦火火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使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只有反社会、反体制,才能宣泄对现实不满情绪,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夜之间摧毁。其叫嚣:“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故而其长期在网上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攫取利益、为所欲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材料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其中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第六条规定,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结合材料谈一谈维护网络秩序的必要性以及加强网络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关于古代刑罚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 廷杖制盛行于清代
B. 元朝的笞杖刑共计十等
C. 充军刑是属于死刑的宽贷刑
D. 宋朝将徒流刑折成脊杖,而不是臀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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