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某发电企业集团(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位于甲省的全资子公司A,将其所属抽水蓄能电站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以及与上述资产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人员一并整体转让给甲省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价格6亿元,整体转让后B作为甲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公司管理,不再独立计算缴纳增值税。就上述转让行为,下述有关增值税表述正确的是()。
A. 上述转让行为中的实物资产转让,应当按照实物资产作价,比照货物销售、转让不动产,依相应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B. 上述转让行为中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按土地使用权作价,比照转让土地使用权,依11%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C. 上述转让行为中,抽水蓄能电站B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可以结转至甲省电力有限公司继续抵扣
D. 上述转让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