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月26日向全国几家大的A设备供货商发出关于以招标方式购买A设备的信息,并对A设备的基本性能、质量、技术标准和供货时间作了原则性要求。乙公司和其他几家供货商家于4月15日参加了甲公司购买A设备的招标会,并于当日投标。乙公司所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向甲公司提供A设备3台,每台价格为64万元。
(2)所提供设备的产地、规格、质量、性能及主要技术参数。
(3)乙公司可以于6月10日前一次将3台A设备运到甲公司所在地。
(4)甲公司开箱验货后认为符合要求,则当即一次性支付80%的货款。
(5)剩余20%的货款在甲公司试用设备期满后,于6月25日一次结清。
(6)若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合同总标的的15%支付违约金。
(7)若乙公司中标后因未能按期供货而给甲公司造成损失的,则每日按供货总标的的5%支付赔偿金。4月22日,乙公司收到中标通知,甲公司希望乙公司如期履行标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6月10日,乙公司将2台A设备运往甲公司,甲公司按实收设备价款的80%开出银行汇票支付货款。乙公司提出应该按3台设备价款的80%支付,甲公司予以拒绝。6月13日,乙公司将剩余的1台A设备运往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一次结算所有余款,且由甲公司负担设备的运费。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关于付清所有设备余款的要求不合理,至于运费问题,因事先标书中未说明由哪一方负担,可以协商。全部设备试用合格后,甲公司于6月25日补付3台设备的20%余款时,要求乙公司同时向甲公司支付因延期交货的违约金。乙公司认为此属甲公司的无理要求,乙公司虽有1台设备延期交货,但并未给甲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在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分别在什么时间生效?要约人、承诺人分别是哪一方?
(2)6月10日,甲公司拒绝乙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3)6月13日,甲公司再次拒绝乙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5)运费应由哪一方负担?为什么?
A公司与B公司就购买一批化妆品进行磋商,A公司在传真中言明,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签订的售货确认书为准。B公司在接到A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于是,2006年10月1日,B公司按照双方往来传真中的要求,向A公司支付了货款总额10%的定金,但A公司以该定金金额是以较低的价格条件计算的,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后A公司与B公司再次进行协商,明确了价格条件。同时补充约定A公司向B公司供应化妆品200箱,每箱金额为100元,货款总额为2万元,由A公司负责代办托运,货到后的10日内B公司付清除定金之外的其余货款,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A公司委托大华公司运输,大华公司因业务繁忙,逾期才将货物运达B公司,且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雨淋致化妆品损失。为此,B公司拒收全部化妆品,并拒绝向A公司支付货款,同时要求A公司和大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但A公司认为该违约责任及损失是由大华公司造成的,与自己无关,拒绝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遂将A公司和大华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查明:B公司发生的化妆品损失为5000元;B公司还曾向A公司购买电视机,电视机货款1万元尚未到期;大华公司曾向银行申请贷款,A公司为大华公司银行贷款的保证人,现银行贷款已经到期,大华公司尚未偿还。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谁应当对B公司的化妆品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如果A公司在B公司未按期交付定金的情况下,向B公司发货,该买卖合同是否生效?B公司已经支付了定金,就该合同纠纷是否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
(3)B公司欠A公司的电视机款可否与A公司的债务相抵销?为什么?
(4)银行对大华公司的到期贷款应如何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