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支付收购价款40万元,另外按收购价款的10%支付了价外补贴,烟叶税20%,取得收购凭证。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 (2)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乙类卷烟4000标准箱,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36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万元。 (4)购进小汽车一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款项已付。 (5)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6)上月购入的烟丝因管理不善损失3万元(含运费0.465万元)。 (7)销售甲类卷烟300箱(标准箱,下同)给某省烟草批发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00万元,烟草批发公司加价20%对外批发。 (8)2月进口特制烟丝一批,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进口关税6万元,当月销售该批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万元。 (9)没收逾期未收回的乙类卷烟包装物押金18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10)从联营企业回购已税乙类卷烟100箱,符合规定的回购条件,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本月售出80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甲类卷烟比例税率为56%,乙类卷烟比例税率为3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该烟丝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某首饰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加工并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饰品和其他贵重首饰,2011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外购的红宝石不含税价1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65%的外购红宝石继续加工成宝石手链,销售给某商贸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230万元。 (2)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零售金项链一批,换入的旧项链折价12万元,该批项链取得差价款收入39.78万元。 (3)为某公司定制加工工艺水晶项链和金项链共20条,企业未能分别核算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共取得含税收入70.2万元。 (4)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阳消费者个人零售纯金银首饰取得收入70.2万元,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收入35.1万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收入117万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58.5万元。 (5)外购黄金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8万元;外购玉石(原矿)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铂金饰品和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企业销售定制款式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江南汽车制造厂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和销售小汽车。2011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生产用钢材,取得税控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2)委托建新加工厂加工汽车轮胎20件,委托合同注明材料成本为每件200元,取得税控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加工费3000元,税款510元(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收回后,有12件对外销售,每件不含税价格为300元,其余8件用于本企业小汽车的装配; (3)本月制造普通小汽车150辆,其中10辆用于馈赠,20辆用于投资,双方约定按最近不含税价12万元/辆进行投资额核算,其余全部销售; (4)本月还特制5辆小汽车用于奖励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人才。 (已知:普通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辆12万元,税务机关核定该型号小汽车最高价每辆13万元,特制小汽车生产成本为每辆7万元,小汽车的成本利润率为8%,小汽车的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 要求:请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单位:元)。 汽车制造厂当月应纳消费税额;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支付收购价款40万元,另外按收购价款的10%支付了价外补贴,烟叶税20%,取得收购凭证。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 (2)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乙类卷烟4000标准箱,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36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万元。 (4)购进小汽车一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款项已付。 (5)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6)上月购入的烟丝因管理不善损失3万元(含运费0.465万元)。 (7)销售甲类卷烟300箱(标准箱,下同)给某省烟草批发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600万元,烟草批发公司加价20%对外批发。 (8)2月进口特制烟丝一批,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进口关税6万元,当月销售该批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万元。 (9)没收逾期未收回的乙类卷烟包装物押金18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10)从联营企业回购已税乙类卷烟100箱,符合规定的回购条件,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本月售出80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甲类卷烟比例税率为56%,乙类卷烟比例税率为3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卷烟厂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