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2019年11月转让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结算资金利息所得10万元。请问: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万元。
李某因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于2019年取得利息收入10万元。则李某应纳税个人所得税为()万元。
李某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5万元。则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万元。
假定李某于1999年1月1日在某商业银行存款10万元,存期10年。2009年1月31日,支取存款利息共计6万元。其中,1999年11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滋生的利息5000元;1999年11月1日(含本日)至2007年8月14日(含本日)期间滋生的利息46 300元;2007年8月15日(含本日)至2008年10月8日(含本日)期间滋生的利息6 864元;2008年10月9日(含本日)至2009年1月31日(含本日)期间滋生的利息1836元。则:(1)李某1999年11月1日(不含本日)之前滋生的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2)李某1999年11月1日(含本日)至2007年8月14日(含本日)期间滋生的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3)李某2007年8月15日(含本日)至2008年10月8日(含本日)期间滋生的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4)李某2008年10月9日(含本日)至2009年1月31日(含本日)期间滋生的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