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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具有“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有()

A. 某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 人死亡
B. 某矿业公司违规违章作业导致坍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 万元
C. 某矿山加工点因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爆炸事故,造成1 名操作工当场死亡
D. 某采石场违规爆破作业,造成2 人重伤
E. 某金矿违法开采,发生透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 万元,重伤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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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最基本的基础性安全培训是()

A. 全员培训
B.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C. 矿长培训
D. 技术人员培训

《刑法》第139 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是()

A.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2 人的
B.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重伤9 人的
C. 采用命令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D.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直接经济损失260 万元的

某建筑公司承包一酒店建设项目,在未申报专项方案、未取得混凝土浇筑许可证的情况下,强令工人对酒店游泳场进行浇筑混凝土施工,施工过程中,钢管模板支架发生坍塌,造成3 名工人死亡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该建筑公司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应当处()

A.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D.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有()

A. 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2 人
B. 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
C. 毁灭、仿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计算机数据,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
D. 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
E. 采用命令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重伤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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