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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复议过程由复议机构的主要承办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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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义务机关虽作出予以赔偿决定,但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予履行。可以启动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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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结肠的假定分类ICD-10与 ICD-9有什么不同?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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