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男),32岁,离乡在外地工作。因恐春节假期回家探望父母时被催婚,就在网上联系了乙(女)。甲想让乙假扮自己的女友和自己一起回家过年,乙表示同意。于是,甲和乙订立了《租赁协议》。协议约定:乙假扮甲的女友期限为5天,甲每天向乙支付租赁费3000元,5天共计15000元。协议订立后,甲先向乙支付10000元,租期结束后,再支付余下的5000元。甲按照协议的约定先向乙支付了10000元,但在启程返乡前又担心此事被父母发现无法交代,于是向乙表示要解除协议,并要求乙返还已经支付的10000元,乙认为甲已构成违约,拒绝返还,双方发生争议。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请详细说明处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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