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A村5年前,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采石场承包给本村村民李某经营,2012年6月底到期,6月中旬,李某向村委会提出续包,村委会经研究决定将该合同延期5年。 案例2:B村村委会在使用村印章上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每盖一次印章要向申请使用印章的村民收取10元钱的“印章磨损费”。 案例3:C村马某夫妇长期在外打工,今年春节回家时要求村委会提供村级财务收支和种粮补贴发放等相关情况,村委会认为这方面的情况已经按照相关程序全部公开,现在对个别人的要求不予采纳。 案例4:张某于1999年承包D村的20亩荒地用于栽植果树,当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在承包地上建房。2005年春,张某擅自在承包土地上盖了三间房屋,由于张某为人蛮横,村委会怕他闹事就一直没有处理。2012年10月,有村民向换届的村委会反映这一情况,并扬言如果不处理,他们也将这么做。 分别指出上述4个案例中村委会做法的不妥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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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1:小李的两次选择 第一次选择:媒体记者VS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毕业在即,小李与很多同学相比要幸运,因为他同时通过了某家媒体记者招聘和大学生村官选聘的笔试。但不巧的是,两个面试时间安排在了同一天上午,这让小李面临一个很艰难的选择:去做媒体记者还是当一名大学生村官他放弃了到媒体工作的机会选择了参加大学生村官的面试。带着家人的不解和反对,小李回到老家当了一名大学生村官,为此,相恋两年的女友与他分了手。到村后,小李做了很多具体的工作:调解村民矛盾,帮助群众落户口,办理合作医疗,落实种粮直补政策,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等。正是通过为村民办好这些琐碎的事情,小李的工作能力得到了锻炼,同时他也逐步得到了村干部的认可和信任。 第二次选择:机关工作VS在村创业。到村工作大半年后,小李对村里的情况已经比较熟悉。正在筹划项目,准备带领村民致富时,镇里打算抽调他到机关工作,小李面临着第二次选择。显然,到镇机关工作相对舒适一些,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而在村创业有困难也有风险,却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理想,小李又一次做出了令大家意外的抉择——在村创业。随后,小李使用“苦肉计”,迫使父母把准备给自己买房子的钱拿出来做启动资金,建起了5栋高标准日光能温室,从事水果种植。知道真相后,母亲气得大病一场。后来在上级组织帮助下,小李又申请到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40万元,引进水果、蔬菜新品种,创立了大学生村官创业示范园,为当地带来50余个就业岗位,帮带多户村民脱贫。一年后,他组织创办了生态农业合作社,开始带领更多的村民创业致富。 材料2:大学生小王被选聘到一个经济薄弱的村任党支部副书记。该村位于三省交界地,一条大河横贯村中,一到雨季,形成许多沟渠和水塘,交通不便;全村4000多人,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1亩,没有特色农业,更没有像样的产业,集体经济薄弱,人均收入很低,属于省重点扶贫村;村级组织缺乏活力和凝聚力,党员年龄老化严重,全村31名党员,50岁以上就有20名,30岁以下的只有1名;该村的公共基础设施薄弱,自来水不通,也没有公共厕所,各家的垃圾随处堆放,卫生环境很差;村里劳动力不足,多数青壮年在外打工,留守村里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儿童;该村的教育教学设施不完善,村边小学校舍破旧,课桌破损严重,教学管理存在很多隐患;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单调,没有文化休闲场所,一些人无所事事,一天到晚不是赌博就是喝酒。 你如何看待小李的这两次选择
案例: 2009年5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务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800元,每天工作9小时,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死伤病残,公司概不负责。2009年8月,王某在施工中因自己操作不当被砸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2010年5月,合同到期,公司终止与王某的合同关系。 请回答: 合同到期后,公司能否终止与王某的合同关系?为什么?
案例: 2009年5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务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800元,每天工作9小时,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死伤病残,公司概不负责。2009年8月,王某在施工中因自己操作不当被砸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2010年5月,合同到期,公司终止与王某的合同关系。 请回答: 王某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哪些内容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案例: 2010年6月,邹某到一家公司做保洁。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告诉邹某,该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七小时,主要工作是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及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按月发放。同时,该人力资源部要求邹某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并向邹某解释说,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与公司是劳务关系,所以签劳务合同。2010年8月,邹某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被一辆逆向行驶的轿车撞倒造成骨折,花去医药费8000多元。 请回答: 公司将邹某作为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