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3日甲乙之间签订合同约定,乙借给甲10万元,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借贷的抵押担保。2月5日,乙将10万元交给甲,但甲并没有将汽车交给乙,也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月10日甲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丙购买一批价值30万元的冰箱,违约金3万元,同时,甲向丙交付了1.5万元的定金。之后丙又要求甲为该合同提供担保,于是二人于2月15日订立了质押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汽车质押给丙,2月16日,甲将汽车交给了丙。后来丙由于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冰箱而违约,导致甲损失2万元。在丙占有该汽车期间,丙又将其出质给了不知情的丁。丁由于驾驶不当而造成汽车多处受损,遂到戊的汽车修理店维修,丁修完后交了修理费要将车开走,戊以丁之前还欠其5000元为由要求留置该汽车。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
A. 生效
B. 不生效
代赭石的功效是()
A. 既能平肝潜阳,又能熄风止痉
B. 既能平肝潜阳,又能软坚散结
C. 既能平肝潜阳,又能重镇降逆
D. 既能平肝潜阳,又能清肝明目
E. 既能平肝潜阳,又能清热解毒
相邻井道如相通,则在井道应安装分隔网,分隔网高()以上,网孔不能大于10mm*10mm,强度符合要求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