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人民政府批准了本应由县土地管理局批准的李某的占地建房申请。1年后,县土地管理局认定该乡政府的越权批准行为无效,并作出了拆除李某已建房屋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而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罚决定,并判令乡政府赔偿因越权批准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法院就撤销之诉进行审理,则乡政府在此行政诉讼中的诉讼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 )。
A. 乡与政府同受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即处罚决定有利害关系,应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 如果该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判决维持或撤销,将决定乡政府是否应承担赔偿原告损失的责任
C. 如果李某对乡政府的批准行为提起诉讼并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予以立案审理的,则乡政府是被告,县土地管理局是第三人
D. 如果李某单独就行政损害赔偿提出诉讼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因此,乡政府既不是被告也不是第三人
某大学化学系学生王晓龙欲用该大学化学实验室的有毒化学试剂硫酸亚铊蓄意报复同班同学江某。为此,他到图书馆查阅了《毒理学》、《化学物质毒性全书》等书,得知硫酸亚铊的致死量为8~14mg/Kg。1997年5月1日,他向江某的水杯里投放了200mg硫酸亚铊,但效果不明显。5月3日,为验证硫酸亚铊的毒性,他把与其有过节的同学陆某作为试验对象,“看他死得了死不了,死不了症状又如何”,一次性在陆的奶粉里投入了 500mg的硫酸亚铊。5月5日他再次在江某的水杯里投放了200mg硫酸亚铊。之后,王晓龙与江某和解不成,遂欲置江某于死地。5月17日,他观察到此时陆某中毒症状已很明显,不顾前两次对江的下毒量已接近致死量,再次向他下毒300mg。当看到江某因中毒痛苦不堪时又于心不忍,将江送往医院抢救,并承认是自己下的毒并协助治疗,江某病情得到控制。陆某因与江某症状一致也被送往医院诊治,被确定为铊中毒。经法医鉴定,江陆二人均已构成轻伤。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玉晓龙对江某先投毒后又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协助治疗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哪些行为特征( )
A. 犯罪未遂
B. 犯罪中止
C. 自首
D. 立功
循证医学简称
A. INN
B. FBM
C. PE
D. OTC
E. ADR
安定的主要临床应用不包括
A. 抗焦虑
B. 镇静催眠
C. 复合麻醉时的诱导麻醉
D. 中枢性肌肉松弛
E. 抗惊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