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二)张某与许某在A市共同兴办了合伙企业,从事运输劳务,双方出资比例为6:4。2012年的经营情况如下:(1)收取运费400万元(含保险费50万元,保险费和运费开在同一张发票上);(2)运输成本250万元;(3)销售费用90万元,其中广告费85万元;(4)12月份为研究开发新产品购置测试仪器一台,价值6万元;(5)管理费用3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万元;(6)工资总额25.60万元(其中各合伙人工资分别为1.48万元,6名从业人员工资22.64万元),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合计5.52万元,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工资未包含在成本费用中)(7)营业外支出5万元,全部为以合伙企业名义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希望小学捐赠款项;(8)企业计提坏账准备3.6万元,已在成本费用中反映;(9)张某将其自有的小轿车在自己使用的同时,经常提供给合伙企业使用,2011年共发生修理费、养路费等费用合计1.6万元,但很难划分企业使用和张某自用比例。未做相应的账务处理。(已知合伙企业2011年亏损10万元,按照规定缴纳了营业税金及附加。)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以下对于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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