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需要具备下列要件:
A. 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租赁合同。如果租赁物让与后,租赁合同因意思表示有瑕疵经撤销而使之自始无效,或因解除而溯及失其效力时,则无此规则适用可言。
B. 租赁物已交付并为承租人现实占有。在租赁物交付前,所有权让与所引发的问题只会是所有权让与人(出租人)给付不能或权利瑕疵担保的问题,而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无涉。租赁物为承租人现实占有时,方有“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的可能。
C. 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让与第三人,即该出租物所有权由出租人移转到第三人手中。
D. 该租赁合同没有到期。
违约责任制度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有哪些( ):
A. 存在违约行为,即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
B. 有损害事实,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的损失
C. 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D. 主观过错,即违约方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这是过错责任原则构成的必备、最终、决定性要件。
确定损害赔偿应遵循以下规则:( ) A. (正确答案) B. (正确答案) C. (正确答案) D.
A. 完全赔偿规则。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B. 减轻损失规则。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C. 合理预见规则,也称为限制赔偿规则。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
D. 惩罚性赔偿规则。赔偿损失不仅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也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 )法律特征。
A. 违法性
B. 自始无效性
C. 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
D. 无效合同当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