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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甲在中国杭州驾车撞伤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假设1:甲为德国人,乙为中国人,乙在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问: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该纠纷?为什么?(2)假设2:甲与乙均为德国人,乙在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问: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该纠纷?为什么?(3)假设3:甲为德国人,乙为中国人,甲在撞伤乙的同时,还使德国人丙受伤。乙、丙在有管辖权的同一中国法院对甲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问: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确定甲对乙、丙的损害赔偿责任?请你对以下三种主张分别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并说明理由。A.一概适用中国法。B.一概适用德国法。C.甲对乙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中国法,对丙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德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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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私法上,有学者提出“侵权行为自体法”学说,它是指对涉外侵权行为应该适用()。

A. 侵权案件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B. 与侵权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 侵权行为地法律
D. 侵权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共同住所地法律

国际私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A. 一个国家之内不同法规之间的法律的区际冲突
B. 一个国家之内适用于不同宗教或种族的人的法律的人际冲突
C. 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D. 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时际冲突

案例分析题2000年3月6日上午10时左右,俄罗斯商人罗曼诺夫与一中国朋友从某市开元大酒店乘坐出租车到汽车站,罗曼诺夫与其朋友下出租车后,支付了15元出租车费后,拿起行李就奔向汽车站,匆忙间将一个装有贵重物品的手提包遗忘在出租车内。出租车司机发现手提包后,迅速开车回汽车站寻找失主。未果。罗曼诺夫丢包后,到当地人民广播电台播发寻物启事,称送还者将给予酬谢。3月8日,罗曼诺夫又在当地的晚报上刊登寻物启事,承诺将付给还包人酬金8000元,并公布了联系方式。3月9日下午拾包的出租车司机在朋友的陪同下,到罗曼诺夫所住的宾馆送还手提包,罗曼诺夫也兑现承诺,付了8000元的酬金。罗曼诺夫的手提包失而复得后,并支付了酬金,心有不甘,便委托中国朋友向当地公管处投诉。公管处几经周折,查到收受酬金的出租车司机。司机承认拾到手提包、交还手提包并接受酬金的事实。公管处责令出租车司机将酬金上交至公管处,由公管处交还给罗曼诺夫。同时,公管处对出租车司机进行了暂扣出租车司机上岗证等行政处罚。出租车司机不服,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以公管处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请问: (1)在本案中存在哪些涉外民事关系?(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这些涉外民事关系应当以哪国法律作准据法?

作为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

A. 我国加乐公司和英国凯撒公司订立的礼品买卖合同规定有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问题适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B. 中国公民李四继承美籍叔叔在中国境内的遗产
C. 巴西A船舶和秘鲁B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停泊在我国大连港,并在大连海事法院进行诉讼
D. 北京的富康公司将其在美国的一加工厂转卖给上海豪富公司
E. 我国内地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数码机床的销售合同,合同履行地点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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