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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意义俞平伯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其实是对一桩事情的两种看法。游历者,活动的书本。读书则日卧游,山川如指掌,古今如对面,乃广义的游览。现在,因交通工具的方便,走几万里路不算什么,读万卷书的日见其少了。当然有种种的原因,最浅显的看法是读书的动机、环境、空气无不缺乏。讲到读书的真意义,于扩充知识以外兼可涵咏性情,修持道德,原不仅为功名富贵做"敲门砖"。既为功名富贵,依目下的情形,似乎不必定要读书,更无须借光圣经贤传,甚至于愈读书会愈穷,这无怪不喜欢读书,懂得怎样读的人一天一天的减少了。读书空气的稀薄,读书种子的稀少,互为因果循环。现在有一些人,你对他说身心性命则以为迂阔,对他说因果报应则以为荒谬,对他说风花雪夜则以为无聊。不错,是迂阔,荒谬,无聊。你试问他,不迂阔,不荒谬,不无聊的是啥?他会有种种漂亮的说法。但你不可过于信他,他只是要钱而已,文言谓之好利。……好利之心压倒一切,非一朝一夕之故。古人说:"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以义为利是遥远的古话。退一步说,以名为利。然名利双收,话虽好听,利必不大。惟有不恤声名的干,以利为利,始专而且厚。道德名誉的观念本多半从书本中来,不恤声名与不好读书亦有相互的关联。在这一味好利的空气中寻求读书乐,岂不难于上青天,除非我们把两者混合。假如我们能够立一种制度,使天下之俊秀求官位利禄之途必出于读书,近乎从前科举的办法,这或者还有人肯下十载寒窗的苦工。严格说来,这已失却读书的真意义,何况这制度的确立还遥遥无期。作者在最后一段中说“严格来说,这已失却读书的真意义”,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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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经济寿命早于土地使用年限而结束的,应按土地的经济寿命计算建筑物的折旧。()

A. 对
B. 错

某焊工合格证项目SMAW-II-6G-3/60-F3J表示该焊工可以焊接不锈。

A. 对
B. 错

甲男与乙男于2010年5月25日共谋入室抢劫某单位宿舍女职工丙的财物。5月26日晚,乙在宿舍院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内。甲持匕首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匕首相威胁,令丙把手表(价值2000元)给自己。丙说:“表是我男友送的,其他东西你可以拿。”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说:“好吧,那我都不抢了,你把衣服脱光,我看看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顺手将手表放在桌上,一边脱衣服。甲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把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公安机关将乙抓获,乙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收取保证金500元,并由乙所在村村书记做保证人。请对本案中甲、乙的犯罪行为全面进行分析:甲乙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形态是否相同?为什么?

杨某经营的A公司拖欠B公司货款八十万元,因为对方追得急,杨某就刻了一枚市工商局的公章,打印了一份假冒市工商局名义的公函寄给B公司,证明其公司有批货物被市工商局暂时扣押,作为拖欠货款的借口。B公司派人到工商局了解后发现有假,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杨某归还八十万元货款。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归还八十万元给B公司。案情续二:杨某得知法院判决要自己归还八十万元后,即把公司近九十万元存款转存到其姐的名下,房产也过户到其他人的名下,以逃避法院执行杨某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请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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