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个体工商户,未经批准,擅自将坐落在城关镇北正街观音巷口北侧的临时营业棚改建成两层楼房。在施工时,该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曾多次劝阻无效,甲终将楼房建成,并营业。不久,县城区建设管理所依法对甲的违章建房行为做出了处理,责令甲在10天内拆除违章建筑。甲在限期内未执行县城区建设管理所的决定。于是,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派人将甲的违章建筑强行拆除顶层,在拆房时,县城区建设管理所未通知甲或其成年家属到场,对室内物品也没有清点保管,致使甲经营的部分商品受损。甲对县城区建设管理所的强行拆除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请问县城区建设管理所强行拆除甲的房屋是否合法
下列疾病除哪项外可引起咯血
A. 肺结核
B. 肺炎
C. 支气管内膜结核
D. 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
E. 支气管哮喘
2011年9月26日清晨,A县人李某,因突发口齿不清,行走不稳,间断性发热两个多月,入住B医院就诊。李某人院后,主治医师向家属交待病情,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下午5时30分许,患者突然出现病情变化,经抢救无效于下午6时10分死亡,死亡原因为:狼疮脑病猝死。李某死亡后,其家属当晚召集20余人来到医院,对李某的死亡提出质疑。9月27日,医院专门召开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会议,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患者李某在医院诊治期间,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处理正确,没有医疗过失和违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与此同时,死者家属纠集一帮社会人员排成“人墙”,将医院门诊大楼的所有出路进行封堵,此举造成了数百名患者不能正常就诊。堵门事件从上午9时持续到中午12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后据调查,堵门人员当中并不完全是死者家属,更有不少是“职业医闹”,以帮助患者向医院讹钱来获利。他们往往分布在医院的周围,一旦医院有病人死亡,他们就会打着条幅以患者家属的名义找医院索赔。他们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收集信息的,有组织队伍的,终极目标是不给钱就把大医院“闹残”,将小医院“闹死”。而医院经常遭遇此类的“医闹”事件,给医院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也干扰了其他患者就医。大医院遭遇“医闹”,主要是在经济上和医院声誉方面遭受损失,而一些小医院,如果遭遇医闹后果就更严重,往往导致长时间内无人上门就医。 问题:结合材料,简要分析“医闹”现象发生的原因。(篇幅为300-3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