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镀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9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四年
下列选项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
A. 股票
B. 债券
C. 支票
D. 提单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人数应该是()。
A. 1人
B. 1-2人
C. 2-3人
D. 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