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某小学将启用全新的保障校园安全方法——指纹考勤(以采集学生指纹特征为考勤依据的装置)。学校事先采集学生指纹,学生进出校门前必须在考勤机前伸出食指,考勤机上就能记录学生进出校门的时间并将这个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家长。该装置能通过指纹识别师生的身份,防止陌生人进入学校,并能记录学生的进出校时间,统计学生的出勤情况。此外,该装置还具有“短信群发”功能,家长可每月自愿支付十几元的费用开通短信增值服务,在孩子进出校门的同时,家长的手机中也将显示一条:“您的孩子x x于x x年x月x日下午x点 x分进入(离开)学校。”的通知。对此各界有了一些争议。学校认为,这样有利于学生管理,也有利于保护学生安全。多数家长也认为,这对于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行动非常有好处。其他人群也是有人赞成,表示这个有利于对孩子的管理,但也有人反对,这限制了人身自由,弊大于利,甚至还有人说,如果按照指纹考勤的思路,那我们还可以发明一个仪器,将这个仪器戴在孩子的手腕上,孩子走到哪儿都可以卫星定位,岂不更令家长放心吗
查看答案
报关员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海关处以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处罚的,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 ( )
A. 对
B. 错
案情:2006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三人均为某国有汽车集团委派)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款20万元,并提走2辆高级轿车。后李某将该公司欠该汽车公司的货款冲减了32万余元,从而将这20万元货款非法占有。 2008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李某、郭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非法占有该汽车公司20万元货款的行为,认定不构成贪污罪。后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系某汽车集团(国有企业)委派的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3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某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于是撤销一审判决,分别改判黄某、李某、郭某有期徒刑3年、13年、1年。 问题: 一审法院能否改变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为什么
从美国进口一批价值为2500元人民币的货样广告品(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按照规定免予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 )
A. 对
B. 错
案情:2006年4月,北京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黄某与本单位副经理李某、销售科长郭某(三人均为某国有汽车集团委派)一起,将13万余元货款投入他们在深圳开办的一家美食城,该美食城因为经营管理不善亏损,货款无法收回。另外,李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经销部副部长期间,从某公司收货款20万元,并提走2辆高级轿车。后李某将该公司欠该汽车公司的货款冲减了32万余元,从而将这20万元货款非法占有。 2008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李某、郭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非法占有该汽车公司20万元货款的行为,认定不构成贪污罪。后以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均系某汽车集团(国有企业)委派的干部,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3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某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于是撤销一审判决,分别改判黄某、李某、郭某有期徒刑3年、13年、1年。 问题: 本案抗诉的途径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