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张某,2014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1)1-12月每月取得工资8000元,12月份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2)购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取得利息3000元;另外转让手中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该股票购入价格为20000元,售出价格为24000元。(3)利用技术专长为某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取得收入40000元,先后拿出3000元、10000元,通过民政局分别捐给了红十字事业和贫困地区。(4)张某从拍卖会上以60万元购买一项打包债权,该打包债权的债权人为甲企业,包括债务人A欠的25万元,债务人B欠的20万元,债务人C欠的35万元。张某经过努力,将B债务人的所有欠款收回。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张某处置打包债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 20000
B. 10000
C. 15000
D. 5000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追缴税款,同时纳税人负有连带责任
B.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应自行申报纳税
C. 税务机关应根据扣缴义务人所扣缴税款,支付2%手续费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出色的办税人员
D. 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在取得收入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幢新开发的写字楼取得收入15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价款为250万元,按国家规定支付购进土地登记的过户等相关费用3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9%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A. 316.53
B. 249.75
C. 300
D. 360

某市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固定资产价值180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价值为12000万元),生产经营占地面积80000平方米。2014年发生以下业务:(1)全年生产两轮摩托车20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8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46万元。全年销售两轮摩托车190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7400万元。由于部分摩托车由该生产企业直接送货,运输合同记载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2)全年生产三轮摩托车30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2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36万元。全年销售三轮摩托车28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80万元。(3)全年外购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合同记载支付材料价款共计35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950万元。运输合同记载支付铁路运输公司的运输费用1100万元,取得铁路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110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90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800万元,支付其他企业管理费300万元;不含印花税和房产税)、销售费用7600万元、财务费用2100万元。(5)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600万元,其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500万元、因管理不善库存原材料损失618.6万元(其中含铁路运费费用18.6万元),不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转出。(6)6月10日,取得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收入130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7)8月20日,取得摩托车代销商赞助的一批原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8)10月6日,该摩托车生产企业合并一家小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5700万元、全部负债为3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620万元。合并时摩托车生产企业给股份公司的股权支付额为2300万元、银行存款2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9)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9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境外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170万元,已知该股息收入在境外适用的税率为15%。(说明:假定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消费税税率1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计算房产税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20%、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4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当年的会计利润为()万元。

A. 2513.08
B. 2647.13
C. 2551.76
D. 3027.54

王某自2014年1月1日承包了某市区的一家招待所,承包期限两年,根据协议在承包期间不变更招待所工商登记,王某每年上交承包费20万元,年终经营成果归王某所有。2015年1月,王某向主管税务机关上报招待所有关纳税资料,账面记录显示:2014年营业收入2000000元,营业成本1200000元,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缴纳110000元,期间费用合计700000元,计算结果为2014年发生亏损10000元。经税务师审核,发现下列问题:(1)上报的全年营业收入中,少记了营业收入300000元和出租仓库取得的租金100000元。(2)在成本费用中共计列支工资300000元,其中包括王某每月工资5000元(属于合理范围),当年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7000元、职工福利费50000元、职工教育经费7000元。(3)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000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50000元均全部在期间费用中列支。(4)2014年3月份为其管理部门购入固定资产6台,成本60000元,当月安装投入使用,企业将其成本一次性列入管理费用。(按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使用期限5年,残值率5%)(5)2014年12月份因管理不善损失一批库存原材料,其购入时的含税金额为117000元,同时被消防部门罚款10000元,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款80000元。以上事项未在账面上反映。(6)另外,王某2014年6月份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2014年取得股息50000元,并于当年12月份卖出。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计算招待所的企业所得税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与"三项经费"合计()元。

A. 319950
B. 355000
C. 324300
D. 352500

答案查题题库